港女遭男友殺害棄屍..18年前砍少女176刀丟淡水草叢 小開判死

警方港女粉色行李箱追查。(圖/記者楊佩琪翻攝,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歲香港大生陳同佳臺北殺害21歲女友潘曉穎(Amber),棄屍在臺北捷運竹圍站外草地一案,引起社會關注,而淡水18年前也曾發生一起駭人命案,當時25歲的建商小開王鴻偉,因爲迷戀20歲張姓少女,追求不成,開賓士車將人撞昏後再塞進車廂,之後狂砍少女176刀致死,遭判死刑定讞,至今還未伏法

潘曉穎的遺體在13日晚間尋獲,由於經歷長達25天的日曬雨淋,頭部僅剩白骨身上也腐化,只能從衣物辨別,15日將比對潘母的DNA做鑑定,之後將遺體領回火化,警方當時透過監視器畫面發現,陳同佳拖着粉色大行李箱的畫面,陳在落網後坦承殺害女友,初步研判應該是徒手將人勒斃,但動機至今還需要進一步調查,但因爲犯案及棄屍地點都在臺灣,如果沒有辦法舉證他在香港就已經開始計劃殺人,香港律政司恐怕也無法依殺人罪起訴他。

而整起事件也讓人聯想到,2000年發生在淡水的一起駭人命案,家境優渥的王鴻偉在淡水家樂福認識住在淡水的20歲張姓少女,2人曾和多名友人出遊,他多次示好追求都被少女拒絕,沒想到當年9月26日上午6點,他趁着少女出門上班時,開賓士車在少女家巷口埋伏,對方拒絕上車後,他先開車將人撞昏再塞進後車廂想棄屍,但後來發現少女還沒斷氣,竟拿西瓜刀狠砍176刀死亡,下半身赤裸丟棄淡水區商工路附近草叢頸部幾乎要被砍斷。

王鴻偉落網後,在2009年5月遭判死刑定讞,經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爲,本案系因爲感情因素殺人,與一般預謀殺人有別,提出非常上訴,但最高院認定「被告泯滅天良,窮兇極惡,顯已無法教育改造(即無教化可能性)」,因此駁回上訴,目前他還在監牢內尚未執行槍決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