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檔聯誼會變健身房 會員憂損失上億怒控業者違法毀約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位於臺北市天母的「天母國際聯誼會標榜高檔隱密,會員繳交21萬入會費即可成爲終身會員,使用餐廳會議室酒吧泳池設施。但30日3名資深會員在議員王威中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控業者單方面計劃將會所全面改成健身房,更片面修改契約取消會員的終身資格,導致會員權益大縮水,痛批業者「黑心」。

▲王威中召開記者會,質疑天母聯誼會業者惡意變更契約。(圖/記者陳家祥攝)

資深會員指出,「天母國際聯誼會」入會資格審查嚴謹,需經會員介紹纔可入會,入會繳交21萬可成爲終身會員,每年還會另外繳交6萬年費可以使用商務服務交誼空間等。如今,會員面臨業者要求會員資格轉讓後,「終身」改爲僅10年有效,且每轉讓一次會期會在縮短2年,嚴重損及權益。

王威中質疑,聯誼會今年換上新任董事長後計劃將聯誼會改成健身房,9月底悄悄發函給會員,將會員資格改爲10年,讓數百名會員抗議無效只好聯署自救,估計1,800名會員將蒙受上億元損失,「難道提供多項服務的商務中心,已被體育局認證爲健身中心?」

對此,天母聯誼會業務總經理李維毅澄清,聯誼會投資7、80億元資金,絕對沒有要都更,是市府主動稽查時,要求健身房需符合定型化契約精神,會員資格最多不得超過10年期限。他強調,必須要搞清楚會館的契約適用哪套規定,若原會員轉讓資格給別人,必須簽訂新的契約,就須符合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的規範,有會員10年效期的限制;至於老會員在主體不變更的情況下,權益不會受影響

北市主任消保官何修蘭則指出,上月主動與體育局查覈健身房,發現聯誼會爲複合型俱樂部,在健身房部分招收新會員需有年限規定,但多數會員20多年前簽約,該合約仍屬終身有效,換言之不屬新法10年期限的規範,若要變更需經雙方同意

至於舊合約要轉讓,何修蘭表示這部分在法律上仍有討論空間,但她認定此案只是變更名稱,契約內容還是應延續舊有契約,若變更年限確實顯失公平,如果會員不服可向法院提告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