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開庭 前辦公室主任曝:律師她都找好了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浮報國會助理酬金、加班費涉貪案,臺北地院密集排審。(圖本報資料照)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浮報國會助理酬金、加班費涉貪案,臺北地院密集排審,繼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作證後,合議庭今繼續讓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作證,他透露,高虹安找過他及助理黃玲惠出來過,從高鐵前往一處民宅,告訴他們不要對外發言,更不要被記者套話,已經幫他們請好律師,當時只有他們三人在場。

陳奐宇證稱,因業務多變,找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林家興過來幫忙分擔工作,高虹安也同意,待遇的部分高有指示每個月兩萬元,辦公室有工作羣組,他會分配給助理做,高也在羣組裡,有時候她會直接指派或修正。

陳奐宇表示,自己有發現薪資變動,自己要幫高虹安做政論節目參考文獻,還有協助接待貴賓,週一至五早上七點半有晨會,並且要陪同跑行程。

對於要不要加班,他說,除了早上晨會,晚上回家也會處理線上事務。至於是否有LINE工作羣組?他說明有大羣組,所有人都在裡面,包括高虹安。他自己有在大羣、法案、行政、社羣。訊息機器人是幫忙助理彙整、回覆訊息,至於爬蟲軟體是爲協助公督盟搜尋立委政績。

如何知悉零用金制度?他表示,答應當她助理後,主動提出說是否在自己身上放點現金以支付出外開銷。沒印象開會討論關於零用金制度。高虹安也沒有親自跟他說過黃提的零用金制度。

他說,自己是在2010年1月下旬,高虹安上任前立法院有提供立委職權與費用的說明文件,從裡面得知公費助理可申報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