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友性證人」出庭 今午男友李忠庭作證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浮報國會助理酬金、加班費涉貪案,臺北地院密集排審,繼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作證後,合議庭發出證人傳票傳喚高虹安男友李忠庭今天下午出庭作證,程序如順利,高本人也會坐上證人席。

李忠庭與高虹安關係密切,曾從鴻海跨足擔任高的國會助理;高就任市長後,李不具公職身分,多次被影射接觸市府公務,又爆與高共同租賃市區高檔豪宅「回建築」,話題不斷。

檢調偵辦助理費案一度將李忠庭列爲被告,查出他2020年2月至2021年3月每月支領2萬至5萬元薪資,不過,李有接聽電話、安排行程、管理辦公室機器人、安裝電子白板、選民服務及管理LINE和粉專,對李不起訴處分確定。

李忠庭對高虹安而言是「友性證人」,合議庭今天下午傳喚他作證,是貪污案爆發後,李第一次在公開場合對案情有所說法。

黃惠玟先前證稱,李忠庭是高辦「第2號人物」,零用金制度的設計,是爲籌措辦公室裝潢費;黃惠玟稱,李曾承諾鴻海那邊有人可能支應裝潢費,事後告吹;另,檢調查帳,查出涉案助理有退款,但李同樣是助理,卻從無退款紀錄,相關案情都可能在檢、辯詰問下觸及。

黃惠玟已作證完畢,接續棒次證人還有高的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前法務主任陳昱愷、李忠庭、高虹安、前公關主任王鬱文、前助理吳達偉、前私聘特助蔡維庭。

依檢方起訴,高虹安立委任內要求黃惠玟將助理酬金、加班費申報至上限,酬金浮報8萬多元,加班費浮報54萬多元,扣除獎金與因公支出,高涉嫌貪污46萬30元;高虹安、王鬱文不認罪,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認罪。

臺北地院今年3月6日開始行準備程序,先勘驗偵查光碟,3月27日到5月15日傳喚證人,5月22日、5月29日進行辯論程序,再訂一審宣判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