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道路遇車禍下車理論?律師提醒保命關鍵

西濱快速道路20車2死車禍場面駭人。(中時資料張朝欣攝)

臺61線西濱快速公路雲林縣嘉義縣交界,昨(21日)早7時許發生20車追撞、2死8傷的重大車禍,多輛車被撞成爛鐵,更有一臺銀色旅車被到撞到剩半截,宛如人間煉獄,場面怵目驚心。律師林智羣提醒,如果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上發生車禍,別急着理論地下畫線也可省,趕快「先移車,先移車,先移車!」,若無法移車,人先站到路邊躲,保命最重要。

針對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上發生車禍,林智羣律師認爲,「保命比講路權」重要,別急着跟對方理論,甚至地下劃線也可以省了,因爲行車記錄器應該夠了,他提醒「先移車,先移車,先移車!沒辦法移車的話,人先出來站到路邊躲」,命都沒了,講路權有意義嗎?

移車爲何重要?林智羣說,「如果前面車禍車主可以移車卻不移車,導致後面車輛撞上,在一定情況下,前面兩臺車的車主也是要對後面車輛負責的,就算你在第一次車禍裡面站得住腳,第二次車禍也可能是站不住腳的」。

對於林智羣的提醒,有網友留言表示:「命都沒了,講路權有意義嗎?真的,路上一堆寧願按喇叭也不願煞車」,林智羣也回:「有些人就是自以爲有道理就不讓,撞上了再花一年時間法院裡面解決,不知道他們在堅持什麼?」

其他網友則表示:「感謝林律師分享重要觀念資訊 !」、「三寶不會理解也不想理解」、「以前看過追撞影片,後方第三臺車技術好,直接閃過(但鈑金應該擦到了)後加速離開約百公尺以上開到路肩才停車報警」、「車禍在那理論,根本毫無意義,要不去調解,要不上法院,吵架浪費力氣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