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臺大醫院害妻枉死 高院前庭長逆轉敗訴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高等法院前庭長陳貽男妻子8年前在健身中心跌倒撞傷頭部,送臺大醫院救治卻變成植物人,10個月後過世,陳貽男控告臺大有醫療疏失,求償1237萬元,一審判決臺大必須賠償60萬元,不過到了高等法院卻大逆轉,改判臺大醫院不用賠償,但全案仍可上訴。

8年前妻子過世時,高等法院前庭長陳貽男還在辦公室擺了兩大串紙鶴,看來似乎走不出傷痛。事情得從2007年說起,當時陳妻到健身中心運動,卻跌倒撞傷了頭,送進臺大醫院急救,陳貽男指控,臺大卻只幫太太打了止吐針,沒有做電腦斷層,最後太太突然昏倒,才赫然發現顱內出血100CC,儘管醫生立刻開刀清除血塊陳太太還是陷入昏迷,10個月後不幸病逝,陳貽男因此控告臺大醫院延誤搶救,向臺大以及3位醫師共求償1237萬元。

陳貽男4年前曾經利用法官職權偷查女法官女職員個人資料,遭到懲處,他在退休後轉任律師。而這起前法官告醫界龍頭案子一審判決,臺大必須賠償精神撫慰金60萬元,但是到了二審大逆轉,認爲醫生已經做了必要檢查,符合醫療常規處置,因此改判臺大醫院免賠,但陳貽男則是強調,他將繼續上訴,替妻子討回公道。(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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