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經苗栗噪音達102.7分貝 環保署裁決賠里民838萬!

高鐵要賠城北里里民838萬。(圖/資料照/記者周宸亙攝,與本新聞事件無關)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大衆運輸工具雖然方便,卻時常讓住在附近的民衆傷腦筋苗栗通霄鎮城北里里民對於高鐵在苗栗縣通霄鎮行車路段,沒有設置完整的隔音防震設備,讓住戶長期受到高分貝噪音侵擾,尤其是列車一出隧道時的巨大聲響,更影響他們的身體健康、房屋更有損害,爭取一年後,環保署6月裁決,「高鐵須賠償838萬。」這也是高鐵因爲噪音問題判賠的首例

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裁決書提到,「環保局在今年(2015)年5月18日音量測後發現,城北里最大噪音量曾達 102.7 分貝,明顯屬於人體無法忍受的噪音,居民房子也因此有出現龜裂。」而且人體如果長期處在超過70分貝的環境,會使工作效率降低、記憶力變差、經常焦慮不安,產生心臟血管疾病,及造成失眠等症狀嚴重者,更需要就醫。

而高鐵從2007年以來都沒有改善該路段的隔音與防震設備,環保署又在今年5月24日進行24小時的噪音測量,發現每小時均能音量(Leq,1h)介於 46.7至56.7 分貝之間,「小時最大平均音量(Lmax,mean,1h)」則介於 73.2至76.7 分貝之間,清楚看出噪音對對住戶們影響。

環保署最後裁決,「高鐵需賠償城北里里民54人,每人請求金額5千至1萬不等,求償時間爲2007年2月至2014年8月,合計838萬元。」這也創下高鐵因噪音判賠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