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鄰座妹子太正 竟被色阿伯揉到胸部挫傷

一名61歲的柯姓男子在高鐵上猥褻鄰座乘客,遭到法院判刑7月,緩刑2年。(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61歲柯姓男子去年搭稱高鐵時,鄰座坐了一名穿着露肩裝的正妹,竟一時忍不住慾望,接續伸出手摸正妹的屁股、大腿,還恣意的揉胸並拉扯其衣物,害正妹胸部挫傷、小腿瘀傷。士林地院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柯男7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家住新北市的61歲柯姓男子並不認識女子小玲(化名),2020年6月間,柯男自臺中搭乘高鐵列車前往臺北,卻在行駛至南港站時,柯男見鄰座乘客小玲穿着露肩上衣,翹腳靠着座位窗臺講電話,竟沒忍住自己的慾望,開始對小玲上下其手。

檢警調查,柯男先以右手、雙手觸摸小玲的左側臀部,小玲發現後,大聲喝斥柯男並制止對方,但柯男卻繼續伸手摸小玲的大腿,再出手摸左側的胸部並拉扯衣物,害小玲受有左胸擦挫傷、左小腿瘀傷,經小玲前往警局報案提告,全案才首次曝光。

士林地院法官認爲,柯男僅爲了滿足私慾,便強行猥褻鄰座,造成被害人心理陰影,考量其坦承犯行,與被害人家屬成和解,且犯後態度良好、無前科、碩士畢業、有工作等一切情狀,依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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