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宣佈三級警戒期間「退票免手續費」 乘車日起1年內都適用

高鐵宣佈,自即日起至各縣市實施三級警戒期間,退票免收手續費。(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配合政府防疫政策,減少民衆非必要外出行程,高鐵宣佈,自即日起至各縣市實施三級警戒期間,凡旅客購票後已領取實體車票(含便利商店紙票)者,乘車日於三級警戒期間內,不限搭乘區間因故不及於期限辦理退票,均可自票面乘車日起一年內,持實體車票至高鐵各車站窗口辦理退票,免收手續費。

此外,旅客購買去回程車票,其中單程乘車日期如非三級警戒期間內,仍可同時攜帶去、回程車票,至車站窗口辦理退票,高鐵公司將一併免收去回程退票手續費。

高鐵提醒,以「T Express」行動購票App或高鐵網路訂票系統訂位付款者,若因故取消行程,請儘速於退票期限內(即列車出發前30分鐘前),直接於線上辦理退票及退款,亦免收手續費。

回數定期票依其使用須知規定辦理退票者,亦得免收退票手續費。若透過高鐵合作之便利商店購票旅客,亦可就近至便利商店辦理退票,雖可免收高鐵退票手續費,惟須依照各便利商店業者規定,支付便利商店服務費

▲高鐵宣佈,自即日起至各縣市實施三級警戒期間,退票免收手續費。(圖/記者林敬旻攝)

至於購買高鐵假期、交通聯票活動套票旅遊產品的旅客,行程日期於三級警戒期間內,請至遲於出發前一日洽原購買通路辦理退票;飯店聯票、國旅聯票若已領取實體高鐵車票者,則需優先辦理退票後,再依原購買通路之規定,辦理相關退費。

旅客若爲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公告「具感染風險民衆追蹤管理」之對象(需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或需健康追蹤者),如有購買高鐵車票,且無法於退票期限前取消行程者,可自乘車日起一年內持未經使用之車票及相關證明文件,至高鐵各車站辦理退票,免收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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