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餐廳老闆試菜 被檢舉內用遭罰

全臺餐廳防疫規定禁止內用高雄鎮區鄭和路一家餐廳遭檢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警方到場取締,發現餐廳老闆等3人同桌用餐依法開單;但林姓老闆表示,自己是餐廳老闆,同桌是股東和股東的小孩,認爲只是他在試菜,股東和小孩都只是在一旁看,不服警方取締。(翻攝照片/劉宥廷高雄傳真)

全臺餐廳禁止內用,高雄前鎮一家餐廳遭檢舉違規,警方到場發現餐廳老闆等3人在用餐,依法開單;但林姓老闆表示,同桌是餐廳股東和股東的小孩,只是在試菜,對警方取締難以服氣民衆反應兩級,有人讚許嚴格防疫,但也有人質疑矯枉過正。

高市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6日傍晚5時許接獲檢舉,稱鄭和路某餐廳違反防疫規定,警方上門查證,當時餐廳正營業中,店內包括1名小孩共有3人同桌用餐;餐桌上因擺有菜餚飲料,警方認爲顯然有人在餐廳內用餐,違反防疫措施的行爲。

餐廳內用 最高罰萬5

林姓餐廳老闆也喊冤,表示當時是在試菜,與股東、股東的小孩雖然同桌,但他們只在旁邊看,並未進食,無法接受因此受罰。

然而,警方向衛生局詢問相關規定後,認爲因餐廳內另有顧客等候外帶餐點,仍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單。

事後高市衛生局指出,目前仍在調查中,會接受當事人申訴其陳述意見,再決定是否開罰;但重申疫情持續嚴峻,高市已自5月22日起全面停止餐廳內用,管制措施也配合全國統一規定、三級警戒延長到6月28日,呼籲民衆配合,違者依法可罰3000元至1萬5000元。

據瞭解,該餐廳沒隱蔽的地方用餐,而是從餐廳外就可透過玻璃看見裡面在用餐,可能是民衆看到老闆在試菜而有所誤會,以爲餐廳有人內用。

民衆質疑 防疫矯枉過正

劉姓民衆認爲,所有防疫措施都要以最高標準來看,所以餐廳內既然有人用餐,不論是否是自家人或是試菜等因素,內用情況事實稽查人員當然可以依法舉發。

不過,也有人覺得取締或是開罰矯枉過正,陳姓上班族覺得防疫雖然重要,生活也還是要過,餐廳外都貼有禁止內用,也有顧客在外帶,就代表餐廳有做到防疫措施,同時,店家的生活也是得顧,試菜說不定就是在研發防疫期間,如何把內用菜色變成外帶,況且店內也沒有超過5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