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分署歲末年終大拍賣 因酒駕拒測跟名下土地說再見

51歲的陳男因酒駕拒測,多次傳喚未到,名下土地以20萬1100元拍定賣出。(高市高雄分署提供/楊舒婷雄傳真)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6日舉行「123聯合拍賣會」,此次拍賣除了包含義務人的土地、農地、道路用地外,還出現了百貨的專櫃櫃位;此次51歲陳姓男子因酒駕拒測遭裁罰18萬元,卻多次傳喚未到,因此名下大樹區的土地已20萬成功拍賣。此次拍賣拍定總金額爲390萬餘元,國庫入帳亮眼。

此次拍賣土地有高雄市大樹區水寮段土地、三民區舊尖美百貨2樓女裝專櫃攤位、澎湖縣湖西鄉農地、大寮區翁公園段道路用地、林園區龍潭段等土地,5筆項目皆成功拍賣出去,拍定總金額合計爲390萬6108元。

51歲的陳男早已被吊銷駕照,但2020年2月6日依舊在大樹區酒駕上路,遭到員警攔查後,陳男拒絕酒測,依法開罰18萬元,且終身不得考照。

高雄地方法院3月時傳喚陳男到場說明,但陳男仍沒有現身,法院祭出最後警告,要查封及扣押陳男土地,陳男仍無動於衷,最終此次拍賣以20萬1100元拍定賣出。

高雄分署表示,一般民衆常誤認爲酒駕罰鍰的金額不大,應該不會查封土地、房屋,此爲錯誤觀念,爲保障國民生命安全,維持社會秩序所制定的規範,生命法益保護大於任何其他法益,因此酒駕罰鍰查封義務人不動產,並無違反比例原則問題,民衆切勿認爲金額不高,就可以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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