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婦堅持「並排臨停沒錯」 警打臉「違停超過3分」罰單漲3倍

高雄婦人違停申訴,沒想到罰單因此暴漲3倍。(圖/記者洪正達翻攝)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高雄鄭姓女子日前違停遭民衆檢舉,她不服提申訴,認爲自己只是暫停讓乘客上下車,不過三民分局檢視檢舉人拍下的相片後,發現她暫停已超過3分鐘,原本開出的「並排臨時停車罰單」升級爲「並排停車」,600元的交通罰罰鍰瞬間暴漲3倍,提高到2400元,讓她得不償失。

三民二分局指出,日間接獲到交通檢舉案件,指出2019年8月份鄭女在三民區河堤路上違規停車,警方依違停事實開出「並排臨時停車」罰單,但鄭女收到不服,10月3日向交通事件裁決中心申訴,提出當時爲了讓乘客下車才停車,並非刻意要並排臨停,且對當地路況不熟悉,希望警方能明鑑事實。但警方進一步從檢舉人提供的照片來看,發現她停車時間從當天下午2點49分到2點53分,中間經過了3分鐘,認爲鄭女已有「並排停車」違規事實存在,因此將原本的「並排臨停」的罰單改爲「並排停車」,並將更改舉發的理由載明在通知書上寄給鄭女。

不過,鄭女收到通知書後仍不服,11月6日再度向裁決中心申訴,再度堅持當時僅是臨時停車,且駕駛並未下車,要求警方將罰單改回原本的「並排臨停」,但警方又說,依照交通部2016年的3月1日的所發出的函示,指出並排違規停車若超過3分鐘就不能算「臨時停車」,加上並排阻礙道路上的行車動線,容易造成其他用路人、駕駛人事件受阻,恐怕因此發生車禍,警方必須依規定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