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科技執法抓噪音 去年開罰20件改裝車

高市府環保局爲了改善噪音問題,去年導入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共稽查約63萬2000輛,其中辨識出20件違規車輛,均依噪音管制法開罰1800至3600元罰鍰。(高市府環保局提供/洪浩軒高雄傳真)

改裝引擎的汽機車深夜奔馳,高分貝噪音嚴重影響居民安寧,高市府環保局爲了改善噪音問題,去年導入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共稽查近63萬3000輛,其中辨識出20件違規車輛,均依噪音管制法開罰1800至3600元罰鍰。

高市府環保局自去年3月起向業者租賃聲音照相設備,執行噪音科技執法,截至去年底共執行63萬2732件,其中查出20件違規車輛,由於稽查效果良好,環保局今年預計自行採購3套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未來規畫建置2套固定式及1套移動式設備。

高市府環保局表示,過去以人力稽查噪音的做法是配合警力,安排於連續假日前民衆易陳情路段或山區道路執行攔查,但人力稽查不但耗時費力、稽查效果有限外,夜間攔查時,因爲天色昏暗,也容易增加駕駛及稽查人員的安全風險。

環保局表示,去年3月導入2套移動式噪音科技執法設備,於民衆常檢舉路段、改裝車可能出沒地點、風景區往返道路及改裝精品店周邊進行稽查,共辨識63萬2732輛次汽機車,而去年整年人力稽查共執行53場、約5000輛汽機車,相較之下科技執法比人力稽查的效果好上許多。

環保局指出,行駛噪音標準值在限速小於等於每小時50公里的路段管制標準爲86分貝,速限50公里至70公里的路段管制標準爲90分貝,去年超過環保署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且前後3秒無來車的違規案件共有20件,均發生在速限小於等於每小時50公里的路段,依噪音管制法處1800到36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