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大生超車噴飛身亡!大雨自撞分隔島「國賠148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劉姓男大生前年9月剛參加完新生訓練不料當晚騎車返家時,在楠梓加昌路自撞分隔島噴飛慘死。事後,死者雙親認爲當天下大雨視線不清,但該路段障礙物線、危險標記杆及反光導標公共設施受損,喪失警示功能,因此向法院申請國賠,求償925萬。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市府交通局確實有疏失,判賠148萬元;目前雙方皆提出上訴。

據瞭解,劉父高市消防局安檢組工作劉母則是建設公司主管劉男則是大一新鮮人。但2016年9月6日晚間,劉姓男大生在大雨中騎車行經加昌路,卻因視線不佳自撞分隔島摔車喪命。

雙親聞訊傷心欲絕,但回到案發現場卻發現附近的「近障礙物線」模糊不清,而且「危險標記杆」和分隔島上的「反光導標」也大多折斷消失,交通杆僅剩2根;尤其前面一根因爲污損而由黃變黑,後面一根則被撞倒在地,完全失去警示功能,質疑交通局未善盡維護管理責任,纔會害兒子在大雨中摔車身亡。

▲▼家屬認爲分隔島周圍設施維護不周,已喪失警示功能,因此提出國賠。(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高雄地院審理時,交通局辯稱劉男的機車雖倒在路邊,但沒有撞上該路口分隔島的跡證,縱使有受傷,也沒辦法證明是因爲騎機車撞上分隔島所致。

目擊全程郭姓女騎士出庭時則指出,當時下雨下得很大,她下班騎車沿着加昌路行駛,但經過肇事路段前方100 公尺時,燈號纔剛由紅轉綠要起步,劉男就立刻從她的左後方超車,不料沒幾秒就撞上分隔島,整個人飛出去。她強調,劉男沒有滑倒,是直接撞上分隔島,當時還有聽到一聲巨響

法官審酌後,認爲交通局未善盡維護職責,確實有疏失,判市府應賠劉父74萬4121元、劉母73萬5769元,共計賠償147萬9890元。

▲交通局坦承有疏失,但認爲賠償金過高,目前已提出上訴。(圖/東森新聞

對此,高市交通局運輸工程科長李啓清表示,家屬求償925多萬,但法官認定肇責部分「市府負擔16%」,大約是148萬,雖然他們的確有疏失,但「說實在話,在下雨的時候標線效果並不是那麼清楚,男大生可能在前一個路口沒有停等到紅燈,所以通過的時候,速度可能不是很慢啦」。

如今事故路段雖已改善,但家屬認爲肇責分攤比例不合哩,而交通局也認爲賠償金過高,所以雙方目前皆提出上訴,全案上訴二審中。

▲案發路段已經重新鋪過改善。(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