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32死一審宣判!高市秘書長趙建喬4年10月最重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堪稱史上最嚴重的高雄氣爆案共造成32人死亡、321人輕重傷,檢察官認定李長榮化工管線破裂導致丙烯外泄爲釀災主因,依業務過失等罪起訴李長榮化董事長李謀偉等12人。高雄地院11日一審宣判現任市府秘書趙建喬等3人遭判4年10月徒刑榮化老董李謀偉、工程師蔡永堅等6人判4年徒刑,華運公司工程師陳佳亨等3人判4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2014年7月31日發生的高雄氣爆案現場滿目瘡痍。(圖/東森新聞)

高雄氣救災。(圖/記者黃克翔攝)

這起嚴重工安意外發生在2014年7月31日晚間11時55分至8月1日凌晨間,晚間9點多先是有民衆報案疑似瓦斯泄漏,之後幾個小時內,前鎮區和苓雅區發生連環石化氣爆,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傷,包括三多一、二路、凱旋三路、一心一路等道路嚴重損壞,許多罹難者除了民衆外,還包括里長消防隊員等。

檢方起訴指出,凱旋三路、二聖路路口石化管線與箱涵設置中,明知埋設工程於最末端處,並與中油、中石化、福聚3支石化管線互相牴觸,且原設計圖並沒有設計包覆於排水箱涵內情形,因此可知未依照規定遷改而讓管線包覆於排水箱涵內;李長榮化工未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維護、保養及定期檢測,以致未發現4吋管嚴重腐蝕現象,未能採取改善措施;此外華運於事發當日,雖懷疑地下館線有丙烯泄漏,但僅於電話中討論雙方流量差異,卻未立即停止輸送,釀成氣爆意外。

至於前高雄市陳菊官員被控瀆職,檢方表示,因氣爆發生前,陳菊確已多次與劉副市長捷運局局長聯繫,並指派謝姓秘書親自到現場瞭解回報;氣爆發生後,陳菊隨即聯繫所有局處首長災害應變中心,並以電話聯繫臨近縣市賴清德市長、曹啓鴻縣長及八軍團等請求支援,並於凌晨12時21分進入災害應變中心,相關監視器錄影紀錄均經勘驗屬實,查無任何故意廢弛職務之行爲,因此陳菊等高市官員均予以不起訴處分

罹難者家屬自救會已於2015年7月17日與高雄市政府、李長榮化工、華運倉儲進行協調、和解方案,並協議賠償32位罹難者、每人新臺幣1200萬元,由榮化先行墊支,待法律判決確定後,再由三方依比例分擔,成爲全國首次重大災害由政府「代位求償」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