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宣告利率保單掰了 金管會出招「利變保單平穩機制」7月上路

金管會今天宣佈「宣告利率平穩機制」7月1日上路,以減少未來接軌可能產生衝擊。(示意圖/pakutaso)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金管會今(16)日表示,壽險公司要建立「宣告利率平穩機制」,也就是要求壽險業未來販售變型保單時,宣告利率必須貼近實際債市利率,且保單的CSM(保單計算合約服務邊際利潤)不得爲負,預計今(2020)年7月1日正式上路。

金管會考量壽險業將逐步接軌IFRS17、國際清償能力(ICS)等制度修正人身保險辦理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業務注意事項規定,這次有3大修正重點,藉此強化公司健全經營,減少未來接軌可能產生的衝擊。

首先是督促壽險業者主動建立宣告利率平穩機制,保險局官員表示,刪除現行「以過去24個月移動平均投報率加2碼」,作爲宣告利率的參考依據,增列公司訂定宣告利率應考量區隔資產帳戶固定收益債券利息收益率,並反映必要利潤率費用率後決定。舉例來說,目前美國10年期公債不到2%,扣掉成本後,宣告利率則不能超過2%。

再者是明定每月宣告利率會議評估項目,壽險公司每月宣告利率會議應評估與檢視項目,進行完整分析後,再決定各商品宣告利率,明定評估及檢視項目應包含內容,以及銷售未滿1年的保單,應確保CSM(保單計算合約服務邊際利潤)不得爲負,也就是不能賠錢賣保單。

第三是各區隔帳戶特別盈餘公積處理方式,壽險公司區隔帳戶當年度的資產價值超過準備金時,完稅後須扣掉20%列爲特別盈餘公積,也就是不能列爲盈餘分配,希望留在帳上,以減少未來IFRS17的衝擊。

根據金管會保險局統計,到2019年12月底爲止,國內壽險公司銷售利變壽險金額達6,303億元、利變年金金額達543億元。

所謂的「宣告利率」是保險公司考量保單對應資產的投資報酬率,扣除必要成本及費用後來訂定,但並非保單全期固定或保證,因此保險公司會定期公佈各商品適用的宣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