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詐騙高薪輕罰? 警斥傻傻der:刑責高工作扣薪不划算 

北市刑大分析詐騙案例公告修法後詐欺重罰,呼籲民衆切莫嘗試。(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張君豪/臺北報導

歹路母湯走,以前搞詐騙收入豐判刑低已成歷史政府大幅修正《組織犯罪條例》把有持續性牟利性的詐騙集團也納入。現在詐騙集團車手頭頭、主嫌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罰金機房成員和提款車手也可處5年以下徒刑,併科1千萬元罰金。覺得不夠重?詐欺犯入獄執行前,還得強制進入勞動場所強制扣薪工作3年,警方希望能借此遏阻詐騙歪風

臺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經濟組表示,2018年初迄今,北市警方破獲網路詐欺集團36件,共逮捕約談418人到案說明,其中以組織犯罪條例移送11件、經地檢署起訴6件。

警方舉例鄭嫌李嫌、遊嫌等人於2015年8月起,加入上述有組織詐欺集團,擔任組織聯繫車手之車手頭角色,負責發放工作手機門號並向車手收取贓款,再轉繳上手。

上述鄭嫌等人所屬詐欺集團以假冒公務機關、ATM解除分期付款等手法詐騙被害人共計7名,得手款項計941萬餘元。北市警方調閱監視器運用資料庫分析等偵查技巧,警方在2016年3月底一舉破獲該集團犯嫌共計10人,依加重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起訴後,於2017年8月法院分別判處被告5年6個月及2年不等徒刑,並於執行前強制工作3年,工作所得必須扣薪償還他們詐騙的被害民衆。

▲北市刑大分析詐騙案例,公告修法後詐欺重罰'呼籲民衆切莫嘗試。(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警方舉例'另案侯嫌、吳嫌等人於2018年9月起,加入綽號飛哥」的大陸詐騙集團,擔任臺灣地區幹部,負責寫教戰手則、承租套房,並提供車手工作機手機並分配贓款。該詐騙集團假冒「EZ訂」、「Yahoo商城」等知名網購平臺客服人員,以解除分期付款方式詐騙民衆,該案被害人38名,詐騙款項計400萬餘元。歹徒後來遭北檢依加重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求處重刑。警籲民衆切莫貪圖一時的高收入加入詐騙集團工作,以免遭司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