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兒性侵「警父道歉後刪文」 深夜390字扛責:養不教父之過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南投某高中9日遭爆料一名男學生仗着父親是警察,脅迫並性侵同班女學生,但南投縣草屯分局第一時間臉書聲明爆料不實,引發大批網友不滿。由於男同學父親遭起底是草屯分局某巡佐,10日晚間10時許他在分局臉書留言區,寫下390字的道歉文,開頭第一句就是「養不教、父之過」,但過了不久又隨即刪文。

高中生的父親被踢爆是草屯分局的巡佐。(圖/翻攝自Facebook/南投縣草屯警分局)

該名巡佐表達十二萬分的歉意,「我長期以來,因爲工作緣故,對於小孩的成長未能參與,親子關係疏離,對於他偏差的行爲未能即時發現予以導正,以致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做爲一個父親深感愧疚與自責,也深覺對不起被害人。」

他接着提到,沒即時出來說明是因爲案件已在少年法庭審理中,按照法律規定,不能擅自對外發表與案情有關的任何陳述,也不希望再造成對被害人的二度傷害,內心真的深感抱歉,「我絕無意掩飾兒子所犯下的過錯,該負的法律責任我也一定會要他承擔,對被害人該有的道歉我們也不會迴避。」最後懇請社會大衆給他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女學生受害長達2年,校方卻在高三才將當事人雙方分班。(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但網友們看完這篇390字的道歉文,仍難掩怒氣,紛紛留言抨擊,「去年就有人在Dcard發文尋求幫助,很抱歉我無法相信你當時不知情」、「那你還不把你兒子抓去警局?」、「我很好奇兒子在家裡犯案,你也不知道嗎?」、「兒子做錯事都有所長爸爸出來扛」、「叫你兒子出來面對吧,你不用袒護了啦,現在這樣你只是害他啦」。隨後,該名巡佐也將文章刪除。

此外,由於案件傳開後引起網友肉搜,這部分涉及是否曝光未成年人個資的疑慮,恐怕會違反個資法,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罰金20萬元以下,提醒民衆張貼、散佈相關當事人的個資,以免觸法

【以下爲道歉全文

我是孩子的爸爸:

「養不教、父之過」,今天對於我兒子犯下的過錯所引起的軒然大波,造成社會的不安,我要在這裡表達我十二萬分的歉意。我長期以來,因爲工作的緣故,對於小孩的成長未能參與,親子關係疏離,對於他偏差的行爲未能即時發現予以導正,以致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做爲一個父親,深感愧疚與自責,也深覺對不起被害人。之前沒有即時出來說明是因爲案件已在少年法庭審理中,法律的規定,我不能擅自對外發表與案情有關的任何陳述,我也不希望再造成對被害人的二度傷害,可現在看到這個案件所引起的社會紛擾,內心深感抱歉。

我絕無意掩飾兒子所犯下的過錯,該負的法律責任我也一定會要他承擔,對被害人該有的道歉我們也不會迴避。但對於做錯事的兒子,我身爲他的父親,我也不能、也不會放棄他,往後的日子我會盡可能多多的陪伴他,在此也懇請社會大衆給我們一個改過的機會。

再次向社會大衆及被害人表達我們最深的歉意,對不起!

▼道歉文截圖。(圖/翻攝自Facebook/南投縣草屯警分局,下同)

分局長的PO文也掀起網友一面倒的抨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