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被撞飛二樓!酒駕男滿不在乎 警:很想揍他

▲ 反酒駕!飲酒後請找「指定駕駛」。(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片)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市45歲男子王文平(有妨害兵役毒品前科)8日上午酒後駕車違規左轉,把正在過馬路的臺中二中三年級學生張家銘撞飛到二樓高度再重重墜下,送醫後至今仍有生命危險。王男撞人後加速逃逸,被目擊的賴姓駕駛記下車號報警。王男被捕後,酒測值達0.64毫克,但對於酒駕肇逃一臉滿不在乎,員警氣得事後對媒體說,「很想揍他」。

8日上午8點左右,從事房仲業的王文平開着富豪(Volvo)名車、載着楊姓(47歲,無業)、黃姓(48歲,無業)兩名友人,疾駛在五權路上,違規左轉大雅路,同時間,週六正要去補習班的張家銘規規矩矩走在斑馬線上,被王男的富豪車撞飛,強大的撞擊力,使張生彈到二層樓高再重摔到十多公尺外的大雅路馬路邊,路過民衆見狀報警,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19歲的張生前額深可見骨、顱內出血、脾臟破裂、左小腿骨折,至今仍在加護病房治療,尚未脫離險境

另一方面,王男撞到人後加速逃逸,幸好賴姓駕駛見義勇爲,跟車在後記下車號報警,警方在10分鐘後逮人。王男供稱,8日凌晨與兩名友人在中區的KTV飲酒,喝到上午7點多,兩名友人都醉了,他自覺能開車載他們,出車禍後,他想先送友人回家,再處理車禍。而楊男黃男供稱,當時看到把人撞飛,酒都嚇醒了,急嚷「撞到人!」王男則說,「我先載你們回家再說。」

王男接受訊問時滿臉不在乎,訊後被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罪送辦。根據警政署統計,今年1到10月酒駕已造成309人死亡,目前依法,酒駕致人重傷,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

《ETtoday新聞雲》貼心提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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