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載朋友趕考闖紅燈雙亡 父遭判負全責賠185萬

載友趕考闖紅燈雙亡,父遭判賠185萬。(圖/資料畫面翻拍)

東森新聞稚暉、吳竣翔/臺中報導

2012年5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高中學生,騎車載同學趕着去考試結果闖紅燈被廂型車撞飛,2人送醫不治,被載的陳姓女子父母,控告駕駛和譚姓騎士父親,共求償1113萬元。不過臺中地院認定廂型車駕駛無肇事責任不需賠償,反而是闖紅燈的騎士要負全責,但她當時未滿20歲,判決法定代理人,也就是騎士父親,須賠償185萬元。

兩女共乘機車闖紅燈,被剛好通行的廂型車撞上,還造成另一輛休旅車追撞廂型車,汽車駕駛全都沒事,但機車被卡在輪下,兩人遭撞飛後送醫不治,當時載人女同學沒有遵守交通號誌是車禍主因法官認定廂型車駕駛完全沒有刑責,死亡騎士父親譚爸爸說:「廂型車可以把一個70多公斤的人撞那麼高、那麼遠,你說他沒有超速嗎?」

譚爸爸非常無奈,他說2012年5月,女兒一早載同學從龍井要到大甲考試,卻因爲趕時間雙雙送命,被載的女學生家屬控告他和汽車駕駛,求償1113萬元,但是法官認定譚姓女騎士不遵守交通號誌要負全責,由於死亡騎士未滿20歲,她的法定代理人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雙方家長針對這一項判決都有意見,認爲廂型車駕駛不能免責,被載死亡學生家長陳媽媽表示:「汽車駕駛自己也承認他完全都沒煞車,而且他們當時車上的人說,他們也是爲了趕時間要去載人,他們也趕時間,這可是兩條人命耶!」

死亡騎士的法定代理人是父親,被判須賠償385萬元,扣除強制險後還要再付185萬元,儘管雙方家長都面臨喪女之痛,但騎士違規還是理虧,類似判例其實非常多,未達法定年齡子女一旦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無法挽回悲劇家人不僅悲慟,後續的相關責任也得全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