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1個半月才報案!臺中男與友酒敘遭3煞酒瓶砸人 警緝捕3人到案

警方表示,楊姓主嫌(中)跟林姓嫌犯已經到案,還有另外1名涉嫌人還在查緝當中。(臺中市警第二分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40歲吳姓男子與郭姓男友人於09月27日23時許,在臺中市漢口路某餐館內聚餐,直到28日08時37分許,33歲綽號小楊男子,帶2名男子,並持酒瓶攻擊吳,另名涉嫌人手持不明黑色尖銳物品,隨意比畫,導致吳男右側硬腦膜出血、左耳撕裂傷及臉部挫傷等,郭姓友人見狀協助送醫,警方逮捕3人到案,另名查緝中。

警方指出,吳男於10月9日出院後,於11月12日22時25分持診斷證明書及翻拍監視器畫面前往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報案(期間警方都未接獲110相關報案紀錄及醫院通報),該所獲報後即積極受理,並立即轉轄區立人派出所接續偵辦,分別對被害人吳男及其郭姓友人制作傷害及殺人未遂罪告訴筆錄。

臺中市警第二分局表示,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展開偵查,因該案件離案發時間已逾1個半月,期間均未向警方報案(吳男自稱身體不適),導致現場部分犯罪跡證已滅失,警方依被害人吳男所提供資料,於案發現場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蒐集犯罪跡證。

臺中市警第二分局偵查隊長洪在德指出,雙方應該是巧遇,楊嫌等3人沒有現場埋伏的狀況,且事發經過1個半月相關事證並無很清晰,必須從雙方供詞再進一步偵辦;另針對涉嫌人手持黑色尖銳器物,要進一步調查釐清。

洪在德表示,楊姓主嫌3人已經到案,全案經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警方在大部分事證滅失的狀況下,努力不懈,終於事證俱全,受理報案後以車追人,6日內成功拘提楊姓主嫌並隨案解送臺中地檢偵辦。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