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對「@」稱呼大不同 丹麥人說它是「卷卷豬尾巴」

記者戴榕萱/綜合報導

發明電子郵件(e-mail)的「電子郵件之父」Ray Tomlinson,在1971年首先用「@」區隔使用者電腦名稱,否則在這之前,任何文章都只能在網路上觀看而不能以mail的形式私下分享,在這之後e-mail的形式就沿用至今

▲電子郵件之父Ray Tomlinson(圖/翻攝於CNN)

「電子郵件之父」Ray Tomlinson 於麻省理工學院畢業後到了波士頓的一家技術公司工作,1971年首先用「@」區隔使用者與電腦名稱之後,開啓了網路另一個境界,不再依賴電話答錄機民衆開始懂得用「郵件」留下訊息,這也是互聯網的前身。

▲「@」在1971年開始盛行使用(圖/翻攝於CNN)

不過@這個符號並不是Ray Tomlinson 發明的,它出自諾曼法語「à」,原意是「每」(均分)的意思;到1902年@出現朗伯打字機公司的產品上,正式念法爲"commercial at",通常我國人都簡稱它爲「at」或「小老鼠」。其他國家也用不同稱呼來稱之,例如以下:

北越人們稱@爲「彎曲的a」/南越,被稱爲「帶鉤的a」。

義大利人稱@是「蝸牛」。

●荷蘭人認爲是卷卷的「猴子尾巴」(monkey tail)/德國人特別覺得它是「蜘蛛猴」的尾巴。

●在匈牙利,認爲@是蚯蚓

●在大陸會稱@爲「花a」或「圈a」,但大部分也都說「艾特」(at音譯)。

丹麥人會說@是「豬尾巴」,大部分人會說「象鼻」。

▲「@」真的有點像豬尾巴(圖/翻攝於網路)

原來「@」在各國會隨着人文習慣而出現不同的稱呼,20世紀,大多數的網路用戶都因爲@的出現而感受到「傳輸訊息」的便利,雖然互聯網發展至今,因爲其他通訊軟體的快速發展,甚民衆除了公事上會使用電子郵件傳輸之外,很多便利的通訊APP掩蓋了「@」的重要性,但如果沒有@的出現,人們應該沒有過「訊息可用網路私下傳遞」的觀念

※注:「電子郵件之父」Ray Tomlinson於2016年3月已歿,享壽7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