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又迎利好。近期,證監會就《個人養老金投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下稱《暫行規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是繼4月國務院發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後,第一個公開徵求意見的重要配套政策,是個人養老金制度中涉及到公募基金部分的重要監管文件。
《暫行規定》對政策適用範圍、業務開展原則進行了明確。對個人養老金業務提出了長期性、安全性、獨立性的要求。業內人士普遍認爲,《暫行規定》是個人養老金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徵求完公衆意見頒佈實施後,將對促進和規範個人養老金投資基金業務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養老金制度拼圖更加完整
證監會對於個人養老基金實施名錄管理,相關產品目錄每季度進行更新,動態調整優化。在個人養老金制度試行階段,擬優先納入最近4個季度末規模不低於5000萬元的養老目標基金。未來隨着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逐步推開,再進一步擴充產品範圍,這是監管政策穩中求進的體現。
《暫行規定》對參與機構提出了較高要求,例如要求建立長週期考覈機制、制定專門的制度和流程、設立個人養老金投資基金業務專區等。同時《暫行規定》注重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對首次投資的提示、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養老投教等作了明確規定。
基金銷售機構方面,《暫行規定》在經營狀況、內控合規等方面提出較高要求。銷售機構需滿足最近4個季度末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保有規模不低於200億元,其中個人投資者持有的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規模不低於50億元的條件。此外,還明確了銷售機構的職責和服務內容,並對投教宣傳提出了要求。
根據《暫行規定》,個人養老金基金設置專門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對管理費和託管費實施費率優惠、免收申購費等銷售費用,最大程度向投資者讓利。
萬家基金認爲,個人養老金制度是一系列跨部委跨行業制度政策的集合。《暫行規定》在徵求完公衆意見定稿後,將成爲我國個人養老金制度的一塊重要拼圖。
廣發基金表示,《暫行規定》的發佈,一是爲公募基金行業服務個人養老金事業提供了更加明確的制度安排;二是體現了穩妥審慎的發展思路;三是體現了爲投資者讓利的行業理念;四是提出了進一步推開擴容的長期目標。
值得注意的是,監管機構將對個人養老金基金、基金銷售機構實施名錄管理,每季度末在官網、基金行業平臺、信息平臺等更新,並將不定期移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或機構。這些舉措體現了監管機構對於個人養老金產品的實時持續監督機制,爲持續保障廣大投資者的養老投資需求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
哪些機構可參與?
根據《暫行規定》中所提出的要求,可測算出目前市場上符合要求的基金產品、基金管理人及銷售機構。
擬納入的產品須爲最近四個季度末規模不低於5000萬元的養老目標基金。天相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一季末,共計82只基金滿足規模要求,近四個季度業績滿足要求的養老目標基金的平均收益率爲-2.41%,同期滬深300指數區間收益率爲-17.38%。
上述82只基金共來自於41家管理人,按照持股比例最高的股東背景劃分,這41家管理人包括20家券商系、13家銀行系、7家信託系、1家保險系、1家個人系;按照中外資持股劃分,則包括16家內資和25家合資公司。基金產品管理數量最高的是華夏基金,共計11只產品,基金產品管理規模最大的是交銀施羅德基金,合計225.50億元。
《暫行規定》中明確了開展個人養老金基金銷售相關業務的銷售機構,最近4個季度末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保有規模不低於200億元;個人投資者持有的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規模不低於50億元。根據基金業協會披露的數據以及天相數據測算,截至2022年一季末,共有38家銷售機構滿足上述兩個要求,這些機構包括招商銀行、螞蟻基金、天天基金、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民生銀行、浦發銀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