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專欄/健保局遭駭客冒用 個資外泄恐遭利用

文/個資法專家

刑事警察局破獲一起駭客竊取中小企業個資案件。該名駭客以健保局名義寄發電子郵件,透過惡意程式竊取中小企業內部資料中的1萬多筆個資,全案正深入調查是否有其他共犯

今年4月底健保局發佈新聞指出,有不法份子冒用健保局北區業務組名義,寄發惡意電子郵件,該郵件提供連結,使用者點選後經由轉址網站到惡意網頁,並自動下載「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扣繳辦法說明」的RAR檔,執行後即遭木馬後門程式入侵電腦,駭客從遠端監控電腦畫面,並竊取電腦上的個人資料

刑事警察局表示,這起案件主要以中小企業主或會計人員對象,誘騙收件人點選連結下載惡意程式,入侵電腦竊取資料,再以其他名義寄出惡意郵件。例如駭客曾以國內知名貨運公司名義寄送郵件,共竊取1萬多筆個人資料。 警方懷疑被盜取的個資可能被利用網路銀行或盜刷信用卡方式謀利,或是將個資轉賣詐騙集團。後續將聯絡受害企業清查,並繼續調查背後是否有犯罪集團

優碩資訊科技資深經理解忠翰表示:「由上述事件可知,企業內部需要加強「社交工程演練」來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若企業有使用個資盤點、個資保護的產品,將檔案中所有個人資料定期進行盤點,將高風險的資料歸類出來,並且利用DLP/DRM加密保護,就算真的被竊取個資,就能在檔案被竊取的第一時間保護檔案本身,而這些被偷走的檔案也需要花費一番時間解密。依照新版個資法第29條第1項來看「非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企業只要遭到入侵,個資又被駭客「不法蒐集」,除非企業能證明自己「無過失」,否則依法就賠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