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妳錢,把身體給我! 約愛慕女同事「無套愛愛」下場GG了

▲兩人相約性交易,卻在完事休息時被警方抓包。(示意圖記者李鍾泉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68歲林姓男子長期暗戀30歲女同事阿玲化名),在得知對方經濟有困難後,直說願意給錢援助條件是「你要把身體給我」,兩人協議好前往某旅館「開戰」,沒想到剛巧遇上中和警方臨檢,雙雙被抓回警察局,坦承性交易,訊後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警方調查後發現,林男認識同餐廳越南籍的阿玲年餘,一直存有愛慕之心,總是趁着工作時給予關心,某一天阿玲向他訴苦,自己過得不好,經濟壓力大,他便提出「我可以幫你給你錢,但你要把身體給我」。

阿玲迫於現實壓力,便答應林男的「無套」性交易,兩人約定前往新北市中和的某旅館,事後收取3000元,卻在結束後準備去沖洗時,被警方登門臨檢。阿玲向警方供稱,「他喜歡我,我不喜歡他」,但是爲了生活只好答應林男的「無套」性交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