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審計部按一個贊

車牌英文字母BL、AB、BA,爲殘障車牌。

胡文琦

套句美國知名大法官霍姆斯名言,「法律生命在於經驗,而不在於邏輯」。日昨,民進黨籍立委李應元爆料,根據審計部去年的決算報告,全臺灣共有60.7萬輛的身心障礙免稅車排氣量3001c.c.以上的達24802輛,其中BMW有1585輛、BENZ有6554輛、凱迪拉克242輛,但以掛上身心障礙車牌的比率來算,凱迪拉克爲23.7%、BMW13.5%、BENZ爲10.5%。

李應元認爲,很難相信有將近1/4的凱迪拉克車主身障人士,懷疑有人濫用社福制度漏洞來逃漏稅。根據某平面媒體報導,李應元估計目前全臺灣24802輛的身障免稅車,若以3001c.c.至4200c.c.的稅額來計算,國庫光是去年的稅收就短少了近7億元,若真有一半的車主濫用社福制度,國庫等同被A走了3.5億餘元。

對此,李應元表示將提案修《使用牌照稅法》,讓免牌照稅限定在排氣量2400c.c.以下的自用車輛。而殘障聯盟秘書長王榮璋則指出,5成以上的身障者家庭收入普遍不足卻能購買名車,他也認爲有假借人頭可能性存在。坦白說,只要到各市民運動中心的殘障停車場觀察,下來的名貴車主多是「好手好腳」即可知悉上述「醜陋的真相」。

換言之,那早是「公開的秘密」,只不過,審計部比較雞婆好事,硬是把這件部分殘障人士與名貴車主「各取所需」的平衡給打破,不過,不管如何,此事的是非黑白非常「明確」,交通相關單位實應好好研議相關配套措施,讓部分心存僥倖的車主與殘障人士不能再濫用社福的漏洞,同時也還給守法的殘障人士一個公道避免被污名化。當然,對於審計部此番「就事論事、摘奸發伏」的執着與勇氣國人實應給他們好好地按一個贊。

作者胡文琦,臺北文史工作者。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