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虛擬貨幣戴上“緊箍咒”

中國支付清算協會中銀協和互金協會5月18日發佈聯合公告,明確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公告提示,虛擬貨幣無真實價值支撐,價格極易被操縱,相關投機交易活動存在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多重風險。廣大消費者要增強風險意識,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不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謹防個人財產權益受損。

區塊技術、去中心化、分佈式記賬加密等等看上去高大上的技術外掛,給虛擬貨幣蒙上傳奇色彩資本和技術大佬們的追捧,則使這些虛擬貨幣迅速異化,成爲推升泡沫的炒作工具。可是,不管如何美化神化虛擬貨幣,它都不是法定實體貨幣。非法定的虛擬貨幣,缺乏價值內涵支撐,資本炒作後價格失控,使不少中小投資者的個人財產和權益受損。在這種情況下,給虛擬貨幣戴上“緊箍咒”,避免其成爲資本泡沫的“興奮劑”是應有之義。

面對虛擬貨幣的市場亂象監管者理應有所作爲。由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屬於新生事物全球對其如何監管並未達成基本共識,監管也呈碎片化。在此情勢下,虛擬貨幣的炒作,就很容易突破傳統的金融監管鏈條,從而成爲資本玩家的“玩具”。

在全球主要經濟體中,中國的監管立場明確,早在2013年12月,央行等多部委發佈《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爲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爲中央對手方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範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爲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等。2017年9月,央行等多部委發佈《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要求禁止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ICO);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爲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爲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當虛擬貨幣野蠻生長時,傳統的全球貨幣體系將受到衝擊,全球金融和資本市場將面臨系統性風險。所以,全球各國應該充分關切虛擬貨幣交易的風險,不能讓其跳脫現有的法律和道德底線,無視甚至挑戰現有的監管體系。虛擬貨幣交易不僅僅是一場資本泡沫遊戲,更是一場資本利用高科技試圖顛覆傳統貨幣交易秩序陽謀。如果主權國家監管無作爲,或監管條塊分割,難以達成全球共識,那麼資本利用虛擬貨幣催生的泡沫將會攻城略地,讓尚未走出疫情陰霾的全球面臨一場更大的危機。

當務之急是讓虛擬貨幣脫虛向實,以比特幣爲例,其本身具有一定價值,因爲一枚比特幣產生需要消費電量,而電費現實世界是有價格的。由於比特幣總量維持在2100萬枚,再加上價值區塊鏈技術和分佈式記賬的加密特點,使得比特幣的存在具有一定合理性。儘管如此,由於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所以它不具有法償性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作爲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比特幣必須在可監管的前提下才有意義。而作爲比特幣的衍生物,一些野蠻生長的虛擬貨幣必須從“源代碼”上予以阻斷。

段時間,虛擬貨幣價格暴漲暴跌,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有所反彈,這不僅嚴重侵害了投資者的財產安全,也擾亂了經濟金融的正常秩序。面對虛擬貨幣的市場亂象和資本市場的無序炒作,各國都應積極作爲,合力給虛擬貨幣戴上“緊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