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婆吵架心情差想聊天 人夫洗澡後卻性侵女友人

人夫性侵女友人 。(圖/CFP)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黃姓男子2017年 7 月某天跟老婆吵架,凌晨致電給女友人小美(化名),表示心情不佳想聊聊,後來就到對方租屋處,一抵達後就說要借用浴廁,後來僅下身披圍浴巾就接近在牀上的小美,並表達想要發生關係,被拒絕後,仍強行性侵得逞。桃園地院日前依犯強制性交罪,處黃男有期徒刑3年5月。

依判決書提到,黃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沒有強制,因爲一開始她說不好意思,在發生性行爲過程中,才說是因男友監獄裡面關,覺得不好意思,然後就自然而然發生關係,過程中動作沒有停下來,也沒有拒絕過」。

不過,法官調查後,認爲事證明確,黃男所辯均是臨訟卸責,不足採信,審酌他爲逞一己私慾,竟利用被害人朋友信任,趁獨處機會,做出強制性交犯行,戕害對方身心,更不知尊重女性性自主權益行徑甚爲惡劣,且犯後仍飾詞狡辯,否認犯行,顯見毫無悔意,量處3年5月,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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