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做愛」慾女狂親、拉下體要硬上 高帥男驚嚇奮抗脫逃

中市高帥男控告潘姓女羽球隊友,2022年5月11日晚間以送球拍邀他到住處,突然勾頸將他拉倒在牀,壓制狂親拉下體,喊:「跟我做愛」,他抗拒才掙脫逃離。一、二審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潘1年7月(本報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中市某羽球社團高帥男控告,潘姓女隊友示好被拒後,去年間以送球拍邀他去住處,他要離開時,被潘勾頸拉倒在牀,大喊:「就跟我做愛一次」,壓制狂親要「硬上」,他雙手護胸力抗;但未護下身慘遭抓下體,多次怒斥「真的不要!」,才掙脫趁隙逃離。潘則辯稱,雙方合意,若男不願、她也沒轍。一、二審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潘1年7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潘女與180公分高帥男是羽球社的球友,兩人不是情侶關係,潘2022年5月11日晚間10時許以要送球拍邀男子到住處,他到房間挑好球拍要離開時,潘先自脫上衣,突然雙手勾住男頸部拉倒在牀,不理會他一再拒絕及制止,怒喊:「就跟我做愛一次」。

高帥男以雙手交叉戶在胸前抵抗,趁機將手機開啓錄音要留證,潘直接掀他衣服狂親胸、腹部,還抓他下體要「硬上」,男恐下半身失守,雙腳捲曲抗拒,多次怒斥「真的不要!」,奮力抗拒過程還說:「放開我,我很熱、我沒有想要」,潘崩潰哭泣質問:「爲什麼不跟我做愛」。

高帥男說,他深感驚嚇憤怒,離開現場走到門口,潘多次拉門阻止,他完全沒想要發生性關係,在拉扯間腋下紅腫,他趁隙逃離,慘遭強制性交未遂,後持身心科就診證明及錄音等提告。

潘女坦承要送球拍、「想跟他做愛」,但辯稱,並無強制性交未遂犯行,男當下沒拒絕,兩人是合意接觸,不然,兩人體型差距下,若男不願,她根本無力壓制。且案發後,兩人仍有聊天、參加球隊活動。

一審法官認爲,潘非極度瘦小,兩人都有運動習慣,不是文弱體型;案發地空間狹小,男方站立時突遭勾脖被拉倒在牀合乎常理;勘驗錄音內容,男多次拒絕,潘也說:「我知道你不要」等語,證明潘違反男意願,着手強制性交行爲,以強制性交未遂罪論處;而男方案發後情緒糾結複雜,未與潘斷絕往來,拖延到身心無法承受才提告,並無違常理。

一審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潘徒刑1年7月,潘不服上訴,請求從輕量刑。二審法官認爲,原審量刑未逾越法定刑度,也未濫用裁量權限,潘所爲確實造成被害人心理受創而到身心科就診,上訴並無理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