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吳淑珍熟?女強人詐千萬判刑7年6月

捲入高院法官收賄案的房地產女強人廖姿婷,涉嫌對外誇稱與吳淑珍、蔡同榮綠營政治人物關係匪淺,以資助高志鵬選立委等理由,向銀行副理、育幼院院長等6人騙2975萬元。臺灣高等法院日前審結,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廖女7年6月徒刑定讞。

廖姿婷藉經營房地產結交不少司法官政商人士,更曾與前臺高分檢署檢察官陳舜銘傳緋聞,控告陳騙財騙色。陳雖獲不起訴,仍遭公懲決議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廖姿婷經營金月不動產公司,常以女董座之姿到北市山區辦公室串門子,還出錢招待老人旅遊,並宣稱自己跟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前立委蔡同榮、余天等綠營政治人物感情交好,多次帶老人團到民視參訪,甚至邀請蔡同榮與老人共進午餐,讓被害人對廖女政商關係良好深信不疑。

廖女2009年起因週轉困難,向曾姓被害人謊稱吳淑珍曾寄6封信給她,導致她銀行帳戶遭凍結急需週轉,還拿出信件取信不識字的被害人,另編造受蔡同榮、游錫堃委託,爲高志鵬、陳歐珀選立委募款,及余天進口手錶轉賣臺積電,尚欠250萬元等理由,連續6件、向7名被害人共計騙得29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