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墜橋慘死獲國賠2124萬 基隆市府:尊重判決

基隆市政府表示,尊重司法判決。(陳彩玲攝)

2016年陳姓工程師到基隆市和豐橋勘察雨水下水道工程,當時他倚靠在鏽蝕欄杆,未料欄杆突斷裂,人墜落13公尺深橋下死亡,家屬訴請國家賠償,一審判基隆市政府須賠償2618萬多元,二審改判賠2124萬3644元,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對此,市府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死者家屬提告主張,創聚公司承攬基隆市的雨水下水道工程,陳姓工程師到和豐橋倚靠在橋上倒U型鐵欄杆往下俯視,欄杆因嚴重鏽蝕突然斷裂,陳當場墜落至13.3公尺深之橋下大排水溝,經送醫急救不治死亡,市政府須負國家賠償。

高院認爲,欄杆設置在基隆市中正區和豐橋上,事故地點系臨大排水溝之和豐街邊坡外側,該路段未禁止停車、行人通行,事故地點與下方大排水溝高低落差約13公尺,且距離公車站牌僅數十公尺遠,應屬行人得進出之開放空間。

法官表示,由於一般人行經該處即可能因高低落差自高處墜落,導致生命、身體、財產遭受危險,足認事故地點具有高度危險性,況包含和豐街道路及邊坡外側護欄均由市政府人負責管理維護,市府對事故地點的欄杆應有維護之責。

高院指出,基隆市政府對於已發生嚴重鏽蝕的欄杆,卻未爲任何修繕或裝設C型護欄爲阻絕,更未進行列管定期巡視維護,或設置醒目危險警告標示,且與陳男墜落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應負國家賠償責任,判賠2124萬多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基隆市政府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對於多年前在本市發生不幸事件,深感遺憾,對於判決結果,市府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