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股再增資 高鐵須先還股利

▲立法院一審通過,高鐵須先償還特別股股息後,公股行庫纔可以對高鐵增資。(圖/陳睿中攝)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高鐵財務改善計劃下月出爐,擬向公股行庫等企業增資200億元,立法院財委會今(22)日通過,高鐵須先償還積欠的特別股股息,且高鐵票價降價方案經立法院通過後,八大公股行庫才能同意增資高鐵。

據瞭解,爲改善財務,高鐵擬先減資390億元后再增資300億元,同時,爭取高鐵特許經營期40年,由現行的35年延長至75年,預估整體財務改善計劃下月出爐。

財政部張盛和表示,高鐵爲改善財務擬減資六成再增資,公股估可收回170-180億元的現金流,之後公股再增資100億元,並將公股特別股轉換爲普通股基本上公股行庫的現金流量會增加7、80億元。

張盛和說,目前高鐵特別股股息給付卡在股息給付條件爲當有盈餘時等認定問題,且對於特別股股息,高鐵已提存約140多億,錢不是沒有,不過,高鐵與公股的特別股息案目前還卡在法院,若判決出來了,程序走完,就會還錢。

銀行團表示,八大行庫對高鐵的總投資額約172~173億元,持股約16%,若再加上中鋼、臺糖國發基金等,政府的持股接近40%。

立委盧秀燕提議,高鐵爲改善財務,將於104年自泛公股行庫與企業增資150億元,並從國內壽險業者認股50億元,共計私募200億元,爲確保高鐵改善財務並兌現其財務改善計劃中的調降票價承諾,提案鑑請財政部及金管會應在高鐵已償還積欠的八大公股行庫特別股股息,且降價方案經立法院通過後,八大行庫使得同意增資高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