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全國互認需要多久?

(原標題南財快評公積金全國互認需要多久?)

青海西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甘肅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簽訂《推動蘭西城市羣建設住房公積金合作備忘錄》。今後西寧市和蘭州市兩地職工異地購房可進行住房公積金互認互貸,並實現多項公積金業務跨省通辦”。

此前,長江中游城市羣長三角、川渝等地也都進行了城市間的住房公積金互認互貸等合作。2019年12月30日,粵港澳大灣區住房公積金信息共享平臺上線,大灣區內異地使用住房公積金不再需要提供原所在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可一次完成辦理

根據深圳市今年11月30日發佈的規定,職工申請辦理異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僅限於購買在廣東省內或者職工及其配偶戶籍所在地的住房。這表明,今後在廣東省內或戶籍所在地買房均可提取深圳公積金。

不少朋友問:什麼時候實現住房公積金全國互認?

根據住建部官網消息,2017年6月末,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全部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自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已全部可以通過該平臺辦理。也就是說,住房公積金已實現全國聯網

但全國聯網,與全國範圍內的異地互認,是兩個概念。按照我個人的理解,全國聯網爲異地互認提供了技術條件,只有在城市之間達成互認(互貸)的基礎上,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纔可以通過該平臺辦理。要實現全國性的互認互貸,估計還有較長一段時間。

不過,值得提醒的是,住房公積金跨城市互認互貸,或者說可以異地提取公積金,並不等於放開了限購,亦即不等於自動獲得了購房資格購房者必須是已獲得購房資格或具備公積金其他提取條件的前提下,方可異地提取。

國家有關部門也在推進社保全國聯網。

2019年9月人力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全國統一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的指導意見》提出,2020年底前,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基本建成;2022年底前,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建成。

也就是說,到今年底,全國社保聯網基本完成。但據業內資深人士解釋,平臺今年基本建成,並不等於所有功能都具備現實操作的條件,“異地可辦”並不意味着一定能辦。

同樣,全國社保聯網也不等於全國社保互認。全國聯網爲社保異地互認提供了技術條件,也爲居民異地遷移和領取社保提供了基礎平臺,不過,是否互認屬於地方政府的事權,須城市之間達成協議;還有一種是,單方認可。

今年1月,京津冀達成領取社保待遇資格協助認證簽約,爲三地社保異地領取社保鋪平道路。但這與我們通常理解的社保互認尚有較大距離。也就是說,北京並不承認你在天津連續5年繳納了社保,視同在北京也繳納了。反之亦然。

寧波這樣,纔是真正的社保異地認可。8月17日,寧波市發佈《進一步放開我市落戶條件》的通知,入戶的社保繳納年限由5年調整爲3年,在上海浙江江蘇安徽等三省一市繳納的社會保險在申請落戶時可累計納入寧波市繳納年限。

可以說,在實行住房限購、汽車限牌的城市,社保異地互認或單方認可,有助於社保繳納年限不足的常住居民提前獲得購房、購車資格。比如,你在上海繳納了一年社保,在寧波繳納了兩年,加起來算三年,具備了寧波落戶資格,落戶後就有了在寧波的購房資格。

我個人猜測,也正因此,在落戶條件嚴格的城市,設定社保繳納年限爲購房門檻的城市,在認可其他城市的社保繳納年限時,就會相當謹慎。譬如,寧波認可了上海的社保繳納年限,上海就不一定認可寧波的社保繳納年限。當然,寧波認可其他地區的社保,也被輿論解讀爲是變相放鬆了住房限購。

即使某一天,有些城市之間,比如長三角若干城市之間實現了社保互認,一個或幾個城市也可能額外設立條件,異地累積繳納的社保不等於本地購房資格所需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