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堅中霰彈...警小隊長報敘獎被打槍 嘆:要等躺殯儀館?

▲2015年3月30日竹北發生警匪槍戰資料照。(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市警局霧峰分局前年3月跨區到竹北查緝毒品,遭到激烈抵抗,警匪爆發槍戰。當時負責第一線攻堅隊長何永超堅守崗位,遭對方霰彈槍擊中,至今手臂上仍有未清除的鉛彈。市警局以「特殊功績」報請敘獎,認爲應給予何員破格晉升,但近日卻遭警政署以「未居功首」打回票。何永超失望在臉書po文表示,難道「要等躺在殯儀館,才追加晉升嗎?」

何永超20日在「NPA署長室」臉書發文說,警政署15日召開「特殊功績升職審議會」,結果警署人事室認爲他不符合特殊功績升職要件中的「居首功條件,因爲此案霧峰分局與海巡出力相當,難分主從,且聲請強制處分單未爲海巡署,難認主導辦案,警署還指出,何永超沒有全程參與緝捕過程,且重要幹部未帶班,未見縝密計劃,因此對他打回票。

警方當時查緝毒品,與嫌犯展開激烈駁火,造成1嫌死亡,2警受傷。

何永超失望地說,「還是要等到躺在殯儀館後,纔在追加晉升甚麼的…。」他說,海巡署已經正式函文,表明霧峰分局纔是主辦單位任務分工方面,海巡署負責聲請搜索票與拘票,霧峰分局則負責監控及逮捕犯嫌,「何來難認是本分局主導辦案」?

何永超說,當時他負責大門攻堅,和另一名張姓員警持破門器和鐵撬破門,卻遭洪姓嫌犯持霰彈槍射傷右手臂與右膝蓋,警方隨即開火反擊,防止嫌犯突圍。他說,自己在受傷之際仍開槍還擊,並持盾牌挺立於大門前堅守崗位,「何謂沒有全程參與緝捕過程」?

何永超表示,整個查緝和槍戰圍捕過程,都在隊長的掌握中,「何來沒有縝密計劃」。他喪氣地說,「審議委員會作出此審議結果,真的是難讓在外勤打拼,面對生死一瞬間的同仁感到心服,還是要等到躺在殯儀館後,纔在追加晉升甚麼的......。」

當時到場指揮的檢察官王捷拓也在貼文下方留言說,「我是檢察官,我有在槍戰後不久到現場,我可以證明當日警局計劃周詳兄弟博命衝鋒,如果需要證明ps:雖然我開過幾次兄弟冒險犯難的證明,都被警政署打槍,但我還是願意再證明…」

時任霧峰偵查隊長,現任第六分局偵查隊長的陳春安表示,案件中有2次交火,一次是2樓攻堅,一次是嫌犯逃往一樓。委員會卻認爲何永超只在2樓,後續沒有到1樓,就不算全程參與。事實上,何永超不但是主辦小隊,也是第一攻堅小組,絕對符合破格晉升條件。

▼小隊長何永超在臉書上po文。(圖/翻攝自NPA署長室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