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健檢補助 議員批差別待遇

臺中市高中以下教職員有3萬多人,近年來推動雙語教學,使得外籍老師逐年增多,他們年齡要達到40歲以上纔可獲健檢補助。(臺中市政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中央修正《中央機關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自明年1月1日生效,但臺中市遲未跟進修正,議員質疑同樣是公教人員,健檢補助難道有差別待遇?市府表示,已行文各機關估算增加的健檢費用,因之前未列入工友,新修訂辦法已列入,也研議調整教師健檢補助基準。

教師職業病 盼專屬檢查

市議員林祈烽接獲臺中市教師職業工會陳情指出,教師因長年講課教學常會累積職業病,如慢性支氣管炎、慢性肌腱炎、筋膜症候羣、消化性潰瘍,甚至是泌尿道感染等,還有失眠和焦慮症狀。

林祈烽說,中央8月修正公佈《中央機關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調增公教人員健檢補助費用,臺中市《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處理原則》補助規定卻還是偏低,與中央相差金額級距爲1000至2000元不等。

臺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洪維彬指出,中央提出40歲以上教師健檢基準調整爲3500元至4500元,每2年補助1次,但臺中市仍爲3500元,且與一般人健檢項目一樣,希望能與醫院合作,針對老師長期站立,講課4、5小時易產生的健康問題,量身設計專屬教師的健檢。

工友納補助 規畫新方案

「學校工友也沒有補助」,林祈烽說,中央新修訂辦法已將工友列入補助人員,臺中市健檢補助應比照中央機關調整,攸關公教人員權益與福利,不應中央和地方不同調。

教育局長楊振升指出,教師健檢套裝部份,將與衛生局共同努力規畫,中央明年修正提高員工健檢補助經費,已和人事處協調,未來公務員和學校教師會有一致考量,朝此方向努力。

人事處長陳杉根強調,已行文各機關估算未來增加健檢費用,因之前都沒有把工友列入,新修訂辦法已列入,會規畫更貼近教師職業實際需要的專屬健康檢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