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團體籲酒駕修法「同車共責」 怒吼:別逼我們上凱道!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立院舉行「酒駕修法拼三讀?全民監督記者會。(圖/翻攝陳曼麗臉書,下同)

記者胡順惠臺北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25)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舉辦記者會要求,立院儘速通過同車共責、提高酒駕刑責懲罰性賠償等條文秘書長林美娜表示,「不要逼公民團體上凱道」。

記者會上,受害者家屬拿着象徵被酒駕害死者的娃娃現場,希望朝野政黨在本週內能完成修法,協會提出兩點訴求,包含將盡速通過「同車共責」的酒駕連坐行政處分,以及要求酒測值超過0.25mg/L涉及公共危險罪一律管收3至7天,車扣留1個月。

▲許多酒駕者寧願繳罰款也不要接受酒測。(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林美娜指出,「同車共責」的提案一定要通過,行政法刑罰就單一酒駕究責,不斷提高處罰是不夠的,全球的酒駕防治策略,除了究責於酒駕當事人以外,也要啓動全面性大家一起來協助,喝了酒就拿自己沒辦法、會去開車傷害別人的酒駕者。

「同車共責在日本實施以來,成效非常非常顯著!」林美娜表示,臺灣的提案只是採半套式,也就是同車裡面的酒駕者要受現行法律的處罰,裡面的乘客也必須受到行政處罰、罰緩,但日本是駕駛者、同車者到賣酒者,一路連坐處分都是刑法,試問這樣的要求提案爲什麼會做不到呢?

民進黨立委陳曼麗(中)。

民進黨立委陳曼麗表示,二年前協助提出「同車共責」提案,如果與酒駕者同車沒有提出提醒,將會連帶開罰,修法應也會保留這個條文,但也會有排除條款,包含18歲以下、70歲以上、心智弱者,希望法律條文能夠落實,不要再有酒駕發生。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也說,懂法律民衆逃避酒駕往往會拒絕酒測,這次也針對拒絕酒測累犯大幅提高責任,同時同車共責現先朝行政罰進行,其實從2017年朝野第二次協商時,各方就已經有高度共識,後來又被拖延,希望明天朝野協商能對此達成共識、儘速通過。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資料圖/記者屠惠剛攝)

酒駕造成許多家庭心碎,林毓英也帶着被酒駕撞成植物人的兒子出席記者會。她說,已經2792天沒聽過兒子叫媽媽,兒子研究所畢業時,到學校附近買晚餐,卻被酒駕駕駛車輛撞飛,從此變成植物人,「酒駕者的有期徒刑,對我們來說卻是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