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眼球被鉤出還踩破 醫師:痛哇~

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趙姓工人蔘與興建臺電高壓電機座工程,被吊車上的吊鉤打中,右眼球被鉤了出來,他忍痛接住眼球,卻被衝過來察看的吊車司機撞到,也把他的眼球踩破,事後控告僱主兄弟和吊車司機業務過失傷害罪,檢察官調查認定是趙姓工人指揮吊車操作時手勢不正確才釀成意外,3名被告沒有過失給予不起訴處分

再次回到事發現場,工人趙宥富(41歲)還是滿臉的驚恐,他說一想起意外發生時全身就發抖起雞皮疙瘩,現在要看東西只能全靠着僅剩的左眼,因爲這場意外,他控告僱主兄弟以及吊車司機業務過失傷害罪,檢察官卻認定3名被告沒有過失。

前年4月份,趙姓工人受僱到花蓮縣秀林山區參與興建臺電高壓電塔基座的工程,他就是站吊車前指揮羅姓司機(22歲)吊掛打樁用的工字鐵工程材料結果吊鉤疑似沒綁好,吊鉤就意外打中了趙姓工人的右眼,當時他痛得摀住右眼,剛好用手接住掉出來的眼球,吊車司機一發現趕緊跑過來想幫忙,卻撞到趙姓工人,還不小心把他的眼球一腳踩破。

趙姓工人表示,當時他開怪手要挖出工字鐵,羅姓司機說要用起重機吊掛,他因此去綁工字鐵並握拳表示尚未完成吊掛準備工作不料有人喊出「起來」,羅姓司機即操作吊鉤往上拉,結果吊鉤一鬆脫即打中他的右眼。

趙姓工人表示眼球救不回來就算了,僱主給的保險理賠卻只有50萬元,不服氣提出告訴,竟然還告不成,而檢察官不起訴原因,就是在於當時所有在場工作人員都說是因爲趙姓工人指揮時手勢不正確,纔會造成這起意外。趙姓工人對這樣的判決相當的氣憤,也決定聲請再議,另提出民事侵權求償告訴。

據《蘋果日報》報導,眼科醫師指出,眼球有動脈靜脈眼神經連結,若眼球脫出,神經若沒受損是有機會植回,若因外力衝擊而脫出,植回機率微乎其微,且視力一定受影響甚至失明;另有醫師說,眼球有很多神經,若被打中掉落,至少劇痛兩天,那種疼痛需要用強烈嗎啡才能止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