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培養科技人才,沒有終南捷徑!

工商社論

從去年到今年,在臺積電的帶領下,臺股每每屢創新高,護國羣山,功不可沒。3月底,政府更積極推動「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以下簡稱「產學創新條例」),決挹注96億,在12年之內培育半導體與人工智慧的重點領域專業人才,希望乘勝追擊,在12年內,培育出4,800位半導體的專業人才。但這樣的政策思維,是否有當,值得進行更深入的討論。

立法院的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3月22日,通過「產學創新條例」。該草案賦予教育部得以指定特定「研究頂尖」的國立大學,能夠和「研發領先」的企業,共同創設「研究學院」,藉此法源依據,培育國家重點領域的人才。

簡言之,「產學創新條例」就是要讓企業進入頂尖國立大學,在國家重點領域範疇內,創設研究學院,培養自己要用的人才。該條例相關配套的規定包括:第一,不會用到各大學的校務資金,企業方提供的資金也必須高於政府挹注的預算,而且研究成果收入的10%,也要回饋給學校;第二,確保半導體和人工智慧這些領域的研究學院,不會受到大學法的規範,也不受大學自治在師資聘用、財務/採購、設備/資產、以及組織和退場的種種繁文縟節之限制。

究其根源,實來自於美中貿易戰的延長賽;特別是,半導體產業鏈完整的在臺灣生根,已經成爲美中貿易戰的必爭之地。而做爲領頭羊臺積電,甚至美商英特爾都將斥資200億美元在亞利桑那州設廠,在美國就地形成產業鏈的聚落。中國大陸則已經決定傾舉國之力,自立自強,全力發展半導體產業,自給自足。

事實上,從去年起,就已經有科技業者走進國立大學校園,捐款創辦特定研究領域的學院。「產學創新條例」也很重視的人工智慧,已經有頂尖的國立大學走在前沿。成大「敏求智慧運算學院」去年成立後,在去年底還成立「未來運算」和「人工智慧機器人」兩個跨領域的研究中心;而去年11月,則有緯創和交大共同成立的「嵌入式人工智慧研究中心」,以及今年2月並校的陽明交通大學,所成立的「國際半導體產業學院」。另外,鴻海集團甚至是自己創建擁有半導體、人工智慧、資通安全、新世代通訊、以及量子計算,共五個研究所的研究院。

各校成立的形式多元,也逐漸發展出各校的運作特色,假以時日,也同樣能夠發揮「產學創新條例」培育特定產業人才的效果。更重要的是,這些都是由企業和學校所自行摸索多年,由企業出資贊助,都在現有國立大學治理的體制內運行。產學合作的範疇既多且廣,技術移轉法令規範,也益臻完備。

而今教育部在該條例下,設置「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審議會」,審議會雖然是由政府代表、產業代表、以及學者專家與學生代表,9人到15人共同組成,但問題是:什麼產業纔算是「國家重點領域」,哪一間大學更適合某特定重點領域的產業,對於前述科技業者自行與大學共同成立的智慧運算與半導體學院、或人工智慧研究中心,因爲都是在現有的大學治理體制內,其與「產學創新條例」的重點領域研究學院,彼此的競合關係如何,涉及到有限相關科系博士班學生的職業生涯,未來是否形成衝突,反而變成另一個問題。

雖然「產學創新條例」(草案)設定了階段性美好政策願景,但只是因應當前高科技產業的人才匱乏、供不應求。但以今年預定召募9,000人的臺積電而言,根本緩不濟急。而且這兩年需才孔亟的半導體榮景,很難想像,可以再維持8年或甚至12年。

衆所周知,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全力發展重點領域的人才培育,在產學創新審議會所覈定成立的研究學院,物換星移,如果「今是,而明非」,國家重點領域的世代轉換,政府損失的是納稅人的錢,但產學創新條例培養出來的科技人才,他們損失的則是自己的職業生涯。

科技產業人才的培育,應該是建立在國家長期的科技產業政策的框架下。但目前的「產學創新條例」,未見政府的長期科技政策政,完全是爲了應付眼前人才不足的短線政策思維,且獨尊半導體產業的人才培育。然而過去40年積累的成功經驗,能不能在半導體全球產業鏈的重整過程當中,再一次如法炮製過去成功的經驗,仍有待時間的考驗。

再者,若從今(2021)年8月的110學年度開始起算,依據產學創新條例(草案)的規定,12年「事成之後」當是2033年的7月底。此其間,陸續培育出來(例如4,800位)半導體或/與人工智慧的專業人才,面對歐美國家和大陸傾舉國之力,積極組建、補強能夠自給自足的半導體產業鏈的挑戰,現階段政府「單向/專案靜態/直線」的救急式培育科技人才的立法,未必是國家之幸,學生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