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爲我國觀光業短中長期發展進一言

工商社論

在蔡政府不承認九二共識下,兩岸關係急凍,尤其在最近香港的反送中事件中,中國大陸與香港高層指控臺灣間接介入其示威活動,進而斷絕陸客來臺自由行,以及陸客團客減半。影響所及,減少大陸觀光客約75萬人,經濟效益可能損失200到300億元新臺幣,且將衝擊200萬個家庭,以及0.5個百分點左右的經濟成長率

爲了緩和可能的經濟衝擊,政府推動以下幾項措施包括:第一,秋冬住房補助,補助約36億元的預算。第二,提供290萬張的夜市券每張50元。290萬張夜市抵用券,一張50元,約有1.45億元的補助,根據政府推估算乘數效果產業關聯效果,可以創造出17.45億元的經濟效益。

有不少媒體把夜市抵用券和馬政府的消費券比較。其實這個比較的基礎差距很大,因爲消費券是用在全球金融風暴之時,當時極度恐慌下,用以提振消費信心,金額較大(827億元)而且適用的範圍也比較廣泛,當然它的支出也比較大。反之,夜市券只有1.45億元新臺幣,效益較小,政府的稅收損失也相對較小。

秋冬旅遊住房補助加夜市抵用券可彌補陸客自由行的中止、團客減半的缺口,政府的用心及提振消費的努力,值得肯定。但這些政策效用如何,值得加以探討。

第一,陸客自由行不來與團客減半,預計將減少75萬個觀光客,經濟效益的衝擊超過200多億元,尚不包括產業關聯效果,觀光局的秋冬旅遊住房補助(36億元),以及夜市券的規模(1.45億元)相形之下小了很多,能夠激發多大的效用,必須仔細 斟酌。

第二,夜市券只有觀光住房的人,纔有4張補助,沒有住房的人沒辦法享用,再加上夜市券不能跨區使用,效果可能會大打折扣。

除了前述的夜市券及住房補助外,如欲發揮更大的消費效果,我們建議可以考慮實施旅遊消費抵減。具體的設計規劃如下:假設每個家庭可以享受1萬元爲上限的消費抵減綜所稅,如以20%綜合所得稅稅率估計,大概可以抵減2千元。假設50萬個家庭使用,大概稅收減少10億元。但可創造100億元的效益(2倍的消費乘數效果)。如此,稅收損失小,但可以創造極大的經濟效益。

此外,除了上述短期的措施之外,應有中長期的提升觀光附加價值及擴大觀光客客源考量

在提升觀光附加價值方面,政府應該優先規劃定時、定點表演的 「定目劇場」,臺灣有不少國際知名的劇團,如雲門舞集優人神鼓、明華園霹靂布袋戲等。如能規劃一個固定場地定時表演,除國際觀光客外,國內的藝文愛好者也可以參與觀賞。假設每人門票收入爲1,000元,再加上500元的MIT名品文創產品,就可以創造1,500元的效益,是夜市觀光效益的5到10倍。國人一定很納悶,我們出國旅遊,到新加坡可以去逛環球影城,到澳門可以看水舞間表演,泰國可以欣賞人妖秀,韓國也有亂打秀表演。到了大陸,印象杭州、印象麗江的表演也令人歎爲觀止。反之,到臺灣只能千篇一律去逛夜市,而歐美人士看到夜市的嘈雜髒亂環境,恐怕消費也不多。至於東南亞觀光客,其口味和臺灣民衆相差甚多,經濟效益應該也不大。因此,定目劇場擴大觀光附加價值有其必要。

當然,也有人批評說,定目劇場的規劃,旅行社不一定買單,其實這是個假議題,因爲旅行社接受觀光局的規範,很難不配合觀光局的政策。另一方面,參酌瑞士的設計,購買交通套票,以一卡通方式搭乘高鐵臺鐵纜車等,暢遊臺灣所有景點(包括日月潭阿里山、墾丁、九族文化村中正紀念堂、九份等),並導入智慧科技,使觀光客可以無障礙地旅遊全臺灣。

在擴大觀光客客源的設計上,陸客觀光減少後,東南亞觀光客消費能力較差,日韓觀光客以飯店消費爲主,產業關聯效益不大。因此政府必須要有前瞻的規劃,尤其在「民俗祭」的設計上。例如鹽水蜂炮、頭城搶孤、船王祭、臺東炸寒單等,可以加以整合集中在一地,一個固定時間,以較小型的方式表演,幷包裝規劃成一個「民俗祭」,並向全世界宣傳,再配合101的跨年,如能打開知名度,將可以帶進全球的觀光客。

最後,臺灣的旅行社,境外旅遊的佔比,境內只佔一成,九成都是境外旅遊。未來應鼓勵新設旅行社以境內旅遊爲優先,如能平衡此一傾斜現象,將可以帶動更多觀光客來臺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