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政府應公佈前1%的薪資分佈統計

工商社論

主計總處日前公佈2019年國內上班族薪資中位數,這項資料告訴我們800萬名上班族的薪資分佈曲線右偏得愈來愈嚴重,近七成的人所領的薪水不及於平均薪資,平均薪資已然失去代表性

遺憾的是,政府每月發佈的就是平均薪資,這些年薪資成長主要是來自極端高薪者的拉擡,高薪族羣爲數可能只有五、六萬人,但由於他們的年薪動輒千萬元、數百萬元,加以年年高成長,使得平均薪資與多數人愈離愈遠。

平均薪資與大家離得多遠?從兩年前行政院院長施俊吉召開記者會說明臺灣薪資現況,卻引來網路嘲諷即可明白,平心而論並非施副院長說得不好,而是因爲他援引的是平均薪資,從統計上來看,平均數是最佳統計量(statistic),然而在如今母體變異度過大的情況下,平均數已難以反映多數人的感覺,可謂最不接地氣的統計。

政府每月公佈的薪資都是平均數,在極端高薪者一起平均之下,自然會高估多數人的收入,這也是2018年網路嘲諷政府官員不食人間煙火原因,改善之道就是以中位數取而代之,中位數不會受極端值影響,更適合觀察總體的薪資走勢

主計總處自2011年即着手試編薪資中位數,以讓國人知道自己薪資排序,所謂中位數是指一羣數字排序居中者,礙於薪資統計來自廠商面,沒有個人資料無法據以排序,因此得循「人力運用調查」這份家庭面的調查爲基礎加以排序,然後依「受僱員工薪資調查」的定義加以校正,才得以估出薪資中位數,主計總處援引此一方法推估了2015年、2016年的薪資中位數。

隨後主計總處修正估計方法,自2018年底所發佈的薪資中位數改以大數據推估,所謂大數據包括綜合所得稅檔、勞保、勞退及健保檔,由於援引大數據,沒有抽樣的問題,將受僱者資料依薪資定義校正即可排序而得出薪資中位數,這一估計自然比昔日只抽兩萬戶家庭、一萬家廠商的推估來得準確,以兩份估計重疊的2012~2016年比較,以大數據所估得的中位數比先前調查推估數略低,以2016年而言,原推估年薪中位數48.7萬元,經大數據推估僅46.4萬元,以2012年而言,原推估46.3萬元,大數據推估44.2萬元。

主計總處運用大數據原可以產生更細緻的薪資分佈,揭開前1%,甚至前0.5%極端高薪族羣的變化,然而,這些年主計總處所公佈的薪資中位數,和昔日抽樣推估所公佈的內容幾無二致,在薪資統計分佈上依舊只公佈到十等分位組的分界點,這樣的分法,最多也只讓我們瞭解第九分位點的薪資,什麼是第九分界點?就是贏九成而輸一成的那一點,以受僱人數800萬人而言,第九分界點就是排名第80萬的那個上班族的年薪,以2019年而言第九分界點就是117.9萬元,這樣的薪資水準是稱得上高薪,但離極端高薪仍遠。極端高薪應該是前1%,甚至前0.5%,以800萬人而言,就是薪資排名居於前八萬、前四萬的上班族。

以大數據資料莫說要取前1%、前0.5%,就算要估出前0.1%、0.01%金字塔頂端者的薪資變化也易如反掌,美國所公佈的所得分配資料就可以細到這個水準,另外,法國經濟學者皮凱提(Thomas Piketty)與各國學者近年所建立的全球不均度資料庫(WID)也已算到前1%,我們如今有大數據可供運用,明明可以估算至金字塔頂端,卻還是隻公佈到第九分界點,這形同是前20%的中位數而已,與前1%、前0.1%有天壤之別。

主計總處自然是瞭解分佈的全貌,纔會說平均薪資的快速成長是受到極端高薪族羣的拉擡,然而這句話只是情境的描述,在語境上只能各憑感覺去想像,幾年前在沒有大數據的情況下,做此推論是不錯的,然而如今已有大數據可資運用,還以這麼模糊的語言描述其中的變化,那是不及格的,主計總處應該善用大數據,清清楚楚告訴我們前1%、前0.1%薪資分佈近幾年到底出現了什麼變化。

這些年由於大數據的運用,對於傳統的抽樣推估帶來了不小的挑戰,過去因爲樣本數太少不能推估的數字,如今都算得出來,正當各國都在所得分配、薪資分配精進到前1%、前0.1%之際,我們拿着大數據還在推估前20%的變化,大數據在我們手中全變成了小數據,非但可惜,甚且可笑。

諾貝爾經濟學獎首屆(1969年)得主丁伯根(Jan Tinbergen)曾任職於荷蘭統計局,198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東(Richard Stone)也曾服務英國中央統計局,他們當年能運用的統計不如今日甚遠,卻能洞析問題,勇於變革而開創新局,所以如此,用心而已,我統計部門如今擁有的資源更勝一籌,自應以此自我期許,尤有甚者,前1%、前0.5%的薪資分佈統計宜儘速研編並適時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