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綁大選「應」改成「得」?江啓臣批中選會修法搞錯重點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針對2018公投綁大選變史上最長選舉中選會選後擬修法,維持公投不綁大選的彈性以及拉長準備期;對此,國民黨立委江啓臣30日受訪批評批中選會修法搞錯重點,他強調這次民衆抱怨的是選務安排,像是民衆大排長龍、投票過程動線不順暢,投票票匭是否做好適當安排、事前演練等,「這些都不是綁不綁大選能解決」。

選委會29日向行政院長賴清德報告「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工作檢討」,對於公投成案時間緊湊僅有1個月,副主委陳朝建會後指出,修法合理時間沒有預設立場,但也指出各國多半是4個月,建議4個月以上;至於公投成案到綁大選時間緊湊僅有1個月,未來修法方向爲何,中選會認爲,現行法律是「應」同時舉行,改成「得」就有彈性,期待修法維持不綁大選的彈性,能避免現行問題

江啓臣30日出席國民黨三項公投通過督促落實記者會後受訪,談到中選會的修法方向,他則表示中選會似乎搞錯重點,因爲這次民衆抱怨的是選務安排,造成這次選務亂象諸如民衆大排長龍、投票過程動線不順暢、投票票匭等是否做好適當安排、事前演練等,這些都不是綁不綁大選能解決的,應該回頭檢視選務準備、籌備是否妥善。

史上首次10案公投綁大選,江啓臣說,這其中或有一些疏失、準備不周到,社會各界也基本上選擇原諒,給中選會一個檢討機會,但他認爲不是在現階段就直接把投票、選務亂象歸咎於綁大選,可能答案不盡然如此,應該徹底檢討後再跟社會及立法院報告,讓大家討論如何讓選務更有效、順暢舉辦,像是邊投邊開狀況到底如何改善、法規上還有哪些應該補強,可以綜合盤點後再做修法或行政措施改善,而不是錯置焦點,將原因歸咎於該不該綁大選。

▲國民黨「反空污、反核食、反深澳電廠三項公投通過,督促落實」記者會。(圖/記者湯興漢攝,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