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不足額 考試院加強部會間合作

考試院長黃榮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近年來公務人員考試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不足額,爲改善這樣的現象,考試院今天院會討論「國家考試土木工程相關類科教考訓用精進平臺」,考試院長黃榮村指出,不足額是育才、選才及用纔等結構化問題,並非僅單純考選層面可解決,將請考選部加強與相關部會間的合作,爲國家招募所需土木公務人力。

考選部表示,公務人員考試土木工程類科每年需用名額甚多,考量該類科錄取人員負責國家建設工程,關係到重大公共利益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但因爲公職薪資與市場薪資有所落差,近年來屢發現錄取不足額的情形。

考選部指出,爲改善其錄取不足額情形,民國109年成立「國家考試土木工程相關類科教考訓用精進平臺」,並分別與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共同召開2次平臺會議,邀請教育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用人機關等主管進行交流,討論教育端、考選端、任用端、訓練端等具體對策。

考選部指出,含土木工程在內的部分技術類科錄取不足額情形原因不一,除類科屬性、報考人數等因素,在少子女化與就業多元選擇的影響下,公部門薪給與留任誘因都有可能對人才競逐產生影響,

考選部表示,如何增加報考意願及建置留才機制,非僅單純爲考選層面議題,更需要相關部會、學校、團體在教考訓用各層面共同合作;考選端方面,爲了解決錄取不足額類科對於專技人才的迫切需求,考試院在民國110年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適度鬆綁專技轉任制度,活化政府人力運用方式,適時彌補考試用人不足。

考選部表示,近年來也持續精進命題、閱卷程序,讓考試能配合機關職能需求,擴大在大專院校的宣導,掌握學生關心的問題,增進對國家考試的認識,並加強與地方政府、專技團體間的交流,瞭解地方公務與專技人才的需求等改善作爲,積極招募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