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築防範電信網絡詐騙校園防線

本報北京6月23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日前聯合印發一批在校學生涉“兩卡”犯罪典型案例,進一步深刻揭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危害,加強警示教育,努力爲在校學生營造更加良好的成長成才環境

該批由最高檢和教育部聯合編寫共5個典型案例,分別是塗某通、萬某玲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郭某凱、劉某學、耿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吳某豪等9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許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不起訴案,郭某、張某詐騙不起訴案。

5個典型案例的辦理充分貫徹了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比如,在郭某凱、劉某學、耿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中,郭某凱長期收購、販賣手機卡給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團伙使用,還吸收大學生劉某學加入團夥成爲“收卡人”,其行爲社會危害很大,應予依法嚴懲。最終,郭某凱被認定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又如,在吳某豪等9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中,考慮到吳某豪等9人均系在校學生,檢察機關會同相關學校教育部門,對涉案學生的行爲危害、悔罪表現、能否繼續接受教育等進行評估。在徵得教育部門同意後,所在學校對其中7名涉案學生保留學籍,檢察機關依法提出適用緩刑建議,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會效果。

爲抓好典型案例的學習運用,最高檢和教育部同時提出工作要求,要堅持懲治和教育挽救相結合,依法妥善處理在校學生涉“兩卡”犯罪問題,對於涉“兩卡”犯罪的在校學生,要堅持以教育、挽救、懲戒、警示爲主,根據其犯罪情節、認罪認罰、退贓退賠、一貫表現等情況,認真落實“少捕慎訴慎押”理念,給予其悔過自新的機會;要堅持預防爲先,加強以案釋法,深入開展校園法治宣傳思想教育,各級檢察機關和教育部門要把反電信網絡詐騙和防止成爲辦卡工具人”作爲當前校園法治教育的重要內容,通過法治進校園檢察長擔任法治副校長途徑,結合典型案例,聯合開展法治宣傳;要堅持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共同督促學校加強日常管理,各地檢察機關和教育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結合發案情況,深入開展對校園周邊、校園內非法組織收購“兩卡”情況的綜合治理,共同築牢防範電信網絡詐騙的校園防線。(孫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