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間感染新冠肺炎確診 可申請職災傷病給付

勞動部。(圖/記者餘弦妙攝)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日前到訪臺灣澳籍音樂家確診新冠肺炎(COVID-19)引起外界關注,其中與他共同合作的相關工作人員也因此被列爲居家隔離人員,對此,勞動部勞動保險司指出,如果有勞工朋友因在工作期間,感染新冠肺炎(COVID-19)確診,可根據職災保險傷病給付相關規定申請給付。

勞動保險司表示,目前正處在疫情高峰時期,若是在工作出勤期間被感染新冠肺炎(COVID-19)的話,將可以依照職災保險相關規定申請領取傷病給付。

根據請領資格規定,勞工因爲執行職務而導致傷害或罹患職業病門診住院期間無法工作達4天以上,導致短少薪水收入,可以申請職災傷病給付,也強調「必須是確診才行」。

另外,職災傷病給付和普通事故傷病給付區別關鍵主要在「是否因爲工作職務」,若是個人旅遊探親私人因素染病,可視個案情況請領普通事故傷病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