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結大陸導遊竊個資 辦易付卡轉售牟利遭判刑

男子勾結大陸導遊販賣個資,冒名辦電信付卡圖利臺中地院審結判決。(本報系資料照)

男子勾結大陸導遊販賣個資,冒名辦電信易付卡圖利,臺中地院審結判決。(本報系資料照)

男子勾結大陸導遊販賣個資,冒名辦電信易付卡圖利,臺中地院審結判決。(本報系資料照)

臺灣劉姓男子與曲姓大陸籍導遊勾結,由曲取得團員入境臺灣相關證件,冒名辦臺灣電信公司預付卡門號,劉給予每門號報酬100元,再將門號轉售給詐騙集團等不特定人士牟利曲男在106年間先後帶5個團共提供600多個門號,獲利6萬多元;劉轉售門號不法謀利60多萬元。臺中地院依僞造文書等罪,判劉男徒刑4年6月、曲男3年4月。

判決書指出,劉男在105年10月間印製「親愛的大陸領隊你好:想賺外快嗎?既簡單又合法月入十萬」名片,僱用陳姓男子一起到南投縣中臺禪寺等知名觀光點發放,招攬大陸籍導遊合作利用大陸領隊帶旅遊團入境時,可取得團員入臺證件機會,未經團員同意及授權即擅持相關證件,僞籤冒辦取得臺灣的電信公司預付卡行動電話門號,劉男每門號交付報酬100元。

曲姓導遊在106年3月間陸續5次帶團入臺,總計團員共105名,他就申辦623支門號,獲利6萬多元。曲在106年5月間又帶旅遊團來臺,也申辦了85支門號,但未完成,遭臺中檢警查獲,並拘提劉男、劉的陳姓女友陳男及曲姓導遊。

劉男等人則印製「專賣已開通全新外籍預付卡」、「適合房仲、八大行業、收放款、身分不願曝光者使用」等字眼名片散發或在網路刊登廣告,兜售所取的易付卡門號。檢警追查出,劉承德每個門號約1600至1700元不等價格賣給詐騙集團成員阿強」,「阿強」所屬詐騙集團用於詐騙財物,劉男前後獲不法利益60多萬元。

臺中地院依僞造文書、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判劉男徒刑4年6月、曲男3年4月及陳女徒刑2年6月、陳男3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