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頭鍘尚留完整頭顱 檢精算葉少爺最高恐飆215公里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葉少爺葉冠亨酒駕釀3死案,因一審判刑6年,讓被害家屬無法接受覺得判太輕,5日二審時檢察官以被狗頭鍘斬下都能保留完整頭顱,相較於死者李幸容卻慘遭削頭,再加上重新勘驗車速,精算出葉當時最高恐達215公里,要求法官重判8年,全案19日宣判

據瞭解,檢察官林應華指出,從李幸容頭部傷勢看來,她鼻樑後腦杓整個遭斜面切割,質疑葉家聲稱死者是遭彈飛保險桿撞擊的說法,根本是「卡通影片」,研判李應該是被撞當下,被破裂後像大刀般的引擎蓋削頭致死。

林應華進一步以包青天狗頭鍘爲例,即便被它斬下的頭顱,都能保存完整樣貌,但無辜的李幸容,留下的卻是一顆遭斜切的頭和破碎的臉。林爲此重新勘驗監視畫面、並再次回現場測量,精算出葉冠亨當下車速至少136公里,最快甚至爲215公里,而非一審的100至120公里,因此建請法官具體求刑8年,另外違規左轉部分,則希望求刑2年半。

至於葉冠亨的母親昨天開庭時,則多次向被害人家屬道歉,還痛哭表示寧願用自己的生命,來延長死者父母壽命。對此,但李幸容的哥哥認爲,對方是一手拿槍一手拜佛,完全只是爲了減刑在做打算;而死者陳岡逸父親大儒直言,這是博取同情戲碼,且事發至今葉還能繼續唸書,對司法根本是一大諷刺。

葉冠亨被控於去年4月25日,酒後駕車友人高雄市中華路超速撞到垃圾車,再撞擊晨起運動李幸蓉,造成她當場死亡,同車友人陳岡逸也傷重不治,李婦丈夫也疑因傷心猝死,留下8歲孤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