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突衝馬路害騎士遭大貨車輾斃 飼主遭判刑5月再賠246萬

▲圖爲臺中地院。(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32歲的余姓男子2014年12月間騎車經過太平區旱溪東路時,突然有一隻叫「胖大」的狗衝出馬路,他閃避不及連人帶車滑到對向車道,遭大貨車輾斃,臺中地院審理認爲,肇事主因是狗橫向穿越馬路,判處陳姓女飼主5月徒刑,並賠償余男父母246萬元。

判決書指出,余姓男子2014年12月2日下午,騎車行經旱溪東路時,因爲「胖大」突然從左方河堤竄出橫越馬路,導致他閃避不及摔向對向車道,遭大貨車輾過,肋骨骨折、嚴重氣胸,隔日下午仍因傷重不治。而「胖大」爲56歲陳姓女飼主養在丈夫中古車行內法官審理時認爲,整起刑事案件狗衝出馬路爲肇事主因,余男和大貨車駕駛則無責任

陳姓女飼主因疏於注意,狗沒有綁緊掙脫項圈,隨意在馬路奔跑,導致此交通事故,因此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判5個月徒刑,另外,余姓男子父母提出民事賠償部分,包含喪葬費40多萬、父親扶養費188萬、母親扶養費237萬等,加上精神撫慰金各150萬。

法官考量余姓男子還有一個哥哥該共同擔負撫養責任,以及餘家還有一子有腦性麻痹,因此餘父可請求202萬、餘母244萬,扣除100萬強制責任險,陳姓女飼主仍須支付共246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