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告張國華等10董事涉證交法 長榮海運:與事實完全不符

長榮海運股東委任律師林文鵬(中)提告,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等10人涉證交法。長榮海運回應,股東針對長榮海運投資的指控與事實完全不符。記者房荷庭/攝影

長榮海運數名股東指控,長榮海運以近300億元向「巴拿馬長榮國際」收購多筆股權及不動產交易,質疑董事會涉違背對長榮海運所負忠實義務,委任律師林文鵬赴臺北地檢署,提告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等10名股東會成員,涉犯證券交易法之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長榮海運則迴應,有關股東針對長榮海運投資的指控與事實完全不符。

林文鵬說,去年6月迄今,長榮海運花費近300億元向巴拿馬長榮國際收購多筆股權及不動產,股東質疑,相關交易欠缺合理性與必要性,導致長榮海運及其子公司恐受有損失。

林文鵬表示,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指定由張國煒接班集團總裁,巴拿馬長榮國際的總裁也應該是張國煒;2022年5月,巴拿馬長榮國際在臺舉辦的股東臨時會選出的常任董事長是張國明。長榮海運回應,依巴拿馬當地政府機關登記資訊,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董事長爲張國華先生並無疑義。

林文鵬今代表長榮海運股東提告張國華等10名董事會成員,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之非常規交易罪及特別背信罪,並擬向各國洗錢防制單位舉發。

對此,長榮海運回應,公司一向尊重所有股東意見,董事會及經營團隊也會站在公司永續經營的角度,繼續努力爲股東爭取權益,任何決策皆經得起檢驗。

長榮海運指出,基於營運需求的任何投資皆經獨立專家出具報告、經審計委員及董事會依程序通過,股東針對長榮海運投資的指控與事實完全不符。若爲有心人士操作或唆使他人做出影響公司營運的行爲,對長榮海運的聲譽造成傷害,公司也將採取必要措施,捍衛公司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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