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廢漁網回收 獎勵金再啟動

爲免廢棄漁網傷害海洋生態,屏東縣政府今年再啓動每公斤15元獎勵金回收計劃,預計回收20公噸。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棄置漁網易危害海中生物,甚至影響船舶航行安全,農業部漁業署鼓勵漁民回收廢棄漁網,每公斤最高獎勵15元,高雄市去年回收30.15公噸廢漁網,也獎勵廠商以回收的漁網再製塑膠粒料或在校園做成裝置藝術,臺東縣政府去年回收9公噸,屏東縣政府今年預計回收至少20公噸廢漁網。

棄置漁網在海中漂流,卻成爲危害海中生物的「殺手」,至今曾發生纏繞鯨豚、影響船舶航行安全等事故。澎湖西嶼鄉赤馬村人工魚礁區,曾發現大型廢棄漁網上纏繞許多魚、保育類綠蠵龜也在其中。

海委會爲維護海洋生態平衡,4年前鼓勵回收廢漁網,高雄、屏東和臺東3縣市合計回收逾百公噸,今年將持續辦理;但環團建議,應從源頭建立廢棄物品、漁業用品回收機制。

高雄市海洋局推動廢漁網回收再利用計劃,去年共回收30.15公噸,漁民回收10公斤就可兌換150元超商禮券,屏東縣回收量由4年前的8000公斤增至去年的25公噸,今年預計回收20公噸;臺東縣去年回收約9公噸。

屏縣府爲提升廢漁網再利用率,會提醒漁民回收前先拆除浮子、沉子、浮球及垃圾等雜物,清潔乾淨、打包或繩索捆綁才兌換,否則不予回收;高雄市回收後則由受託廠商裁切整理,製成塑膠粒料,少部分供學校作海廢裝置藝術,屏東和臺東則由廠商收購作爲塑膠原料。

荒野保護協會志工賴如琪說,漁業用品多是塑膠材質,難以分解,也常造成魚類、鯨豚、海龜、海鳥等生物誤食或纏繞死亡,政府推動回收廢漁網機制,算是「後端補救」,應儘量從源頭建立回收機制。

臺灣海洋大學副教授丁國桓認爲,應「鼓勵漁民自主回報」,設專線即時通報漁網掉落的經緯度和時間,再由專業回收團隊打撈回收,回收後可與生活廢棄物結合製成手提包、杯子等,或獎助廠商打造成城市裝置藝術,讓廢棄物循環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