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企業挺選手 國民黨團提3主張

圖爲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陳玉珍(右起)、總召費鴻泰與首席副書記長萬美玲。(劉宗龍攝)

我國選手在本屆東奧表現出色,卻也暴露資源不足問題,國民黨團昨天以韓國對贊助運動企業提供稅賦優惠爲例,質疑「韓國能,臺灣不能?」黨團提出三大主張,並宣佈將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列入下會期優先法案,以激勵選手拿出更好成績爲國爭光。

中華隊選手截至8月1日止已取得2金4銀4銅,創下我國參加奧運比賽的最佳成績。國民黨團昨天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應與企業資源接軌,共同培育更多優秀體育人才。

國民黨團提出稅賦減免吸引企業投入、企業長期贊助培育優秀選手、成立職業聯賽擴大選手來源等三大主張,並強調《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2條修法有其急迫性,將列入下個會期優先法案。

總召費鴻泰指出,中華隊參加今年東奧比賽的選手有68位,但實際列入教育部體育署「黃金計劃」的只有38位,該預算3年只有12億元,相當於1年僅4億元,根本不夠。

爲避免選手培訓受限經費造成遺珠之憾,國民黨團將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中提案,把列入亞運、奧運培訓選手全部納入「黃金計劃」,預算從3年12億元提高到3年30億元。

費鴻泰也建議參考韓國鼓勵企業贊助運動項目的作法,提供稅賦減免作爲回饋,黨團下會期將邀教育部、財政部和體育署共同研商,透過提高免稅額等方式,鼓勵企業支持選手及體育活動。

目前「國光獎金」提供金牌2000萬元、銀牌700萬元、銅牌500萬元的獎勵,國民黨團建議分別提高到3000萬元、1500萬元及800萬元,以激勵運動員潛力和表現。

首席副書記長萬美玲表示,她已針對《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2條提出修正案,由政府設置企業捐贈運動產業專戶,對於挹注運動發展的企業,捐款2000萬元以內可獲250%免稅額,但其中20%必須作爲運動員培育,呼籲在下個會期儘速完成三讀。